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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累累 侯寬仁當年抽換撕毀筆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7-20 09:44:13  


台灣“監察院”曾嚴厲指責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過程嚴重疏失。
  中評社香港7月20日電/台灣檢察官侯寬仁起訴馬英九特別費案,被質疑筆錄登載不實。而多年前由侯寬仁偵辦的周人蔘電玩案中,被起訴的部分台北少年警察隊官警,當初在出庭時,也曾抗議他們的筆錄遭張冠李戴、抽換撕毀,以及偵訊錄影帶下落不明,而直接影響到往後官司的判決。 

  中國時報報道,周人蔘案發生至今已十餘年,記者循線找到目前都已離開警界的兩名涉案少年隊官警,具名還原當年接受侯寬仁偵訊的情景。 

  案發前在少年隊擔任小隊長的鄭同國表示,當年侯寬仁在偵訊時問他的第一個問題是:“李同賢(另一涉案嫌犯)是否曾轉交賄款給你?”鄭同國答“沒有”,此時,侯寬仁突然轉身交待書記官“把錄音機打開”,鄭同國趁此空檔瞄了一眼桌上的筆錄紙,發現筆錄上竟然把他的回答寫成“是”。鄭同國立刻起身抗議登載不實,侯寬仁才交代書記官改寫成“不是”。

  一字之差,左右了整場官司的命運,鄭同國最後雖被判無罪還了清白,但仍因遭起訴而被迫離開警職,至今仍讓他感到不平與冤屈。 

  擔任少年隊總務的黃水田的遭遇更離譜。黃水田說,他第一次偵訊時堅決否認收賄,被侯寬仁收押,後來借提二次偵訊時,調查局幹員威脅他“你不說就要對你家人不利,要讓他們流落街頭”。當時黃水田的父親臥病在床,加上被脅迫的恐懼,黃水田為了爭取交保,硬著頭皮承認。後來在法院開庭時,黃水田要求公佈當時偵訊錄影帶,以證明受脅迫非法取供。但離奇地是,被列為重要證物的錄影帶竟然找不到了,官司纏訟十餘年,至今還在高院更審,那捲關鍵錄影帶卻始終石沉大海,被免職的黃水田拿不到退休金,只能靠替人僱店維生。 

  承審過周人蔘案的一位高院法官指出,當年侯寬仁在周案中偵辦同為北檢檢察官的張振興,就嫌過頭,有故入人罪之嫌。
  
  張振興因借貸二百萬元給周,按月收取六萬元利息,結果被指為投資電玩,依賭博罪起訴,但二審以證據不足判決無罪。 

  在警界原被譽為明日之星的前嘉義市警局局長程文典,也因周案黯然下台。侯寬仁當年一方面認定他與周交情深厚,一方面又根據已故刑警聶緒雄太太蔡麗的證詞,指程文典曾在她的家中收過周人蔘的錢。 

  承審法官不信,老實不客氣在判決中反駁說,“程位高望重,前程似錦,豈能為區區廿萬元,不但不知掩人耳目,反在證人如炬眼光下收錢,是利令智昏?殊難令人置信。” 

  另外,侯寬仁五年前偵辦雲林縣土庫鎮廢土堆置場案,辯護律師劉炯意也指侯寬仁偵訊被告張隆生時,筆錄與錄音內容嚴重不符,法院最後撤銷該訊問的證據力。 

  由於目前廢土堆置場案正在雲林地院開庭審理中,審判長侯廷昌及該案被告,對侯寬仁是否做假筆錄均表示不便評論。

  另外,聯合晚報報道,由侯寬仁起訴的太極門案,日前經台灣“最高法院”判決無罪定讞,猶記7年前,“監察院”列舉侯寬仁辦案的9大缺失,其中一項“訊問被告未依法通知辯護人到場”,對照到馬英九案,侯寬仁一樣技術犯規,如今馬陣營發現侯寬仁偵訊證人,台北市府出納吳麗洳時,發生筆錄嚴重記錄不實爭議,屢辦大案的侯寬仁,好像也是屢生爭議。

  報道說,司法官26期結業的侯寬仁,擔任檢察官多年,他偵辦過的周人蔘電玩弊案、太極門案,均轟動社會一時,尤其周人蔘案,侯寬仁更獲一次報獎2大功,在當時侯是“破格”升任主任檢察官的熱門人選,但實情卻不然,侯晚升一審主任,甚至連“高檢署”檢察官,也是幾經風波才升上。

  侯寬仁辦案拚命,為什麼在仕途上沒那麼順遂,帶過侯寬仁的檢察首長不諱言,侯寬仁雖然敢衝,但卻常會衝出問題, 原本以檢察一體可稍加為節制,但又怕侯萬一找上媒體,首長擔心戴上干預辦案的大帽子,所以經常就隨他去了。

  馬英九案偵結後,台南地檢署出現對特別費的迥異見解,侯寬仁第一時間,指控南檢承辦檢察官有意識形態,也拿當時的“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當擋箭牌,表示兩位首長看過後,都沒意見,但問題是,要傳誰,會不會起訴,檢察首長事前既然沒有過問,當然不會有意見。

  在周人蔘電玩弊案中,被侯寬仁起訴的2位檢察官,已無罪確定,好幾位中箭落馬的警界明日之星,歷經多年的官司纏訟,不少人無罪復職,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這樣的結果,法務部不能沒有內控的機制。

  台灣“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檢察官的上訴,判決太極門案無定讞,“監察院”在2001年間對太極門的陳情所作的調查報告,曾嚴厲指責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過程嚴重疏失。

  “監察院”當時聯席會議中作成的決議,認為侯寬仁辦案疑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調查未盡屬實、搜索理由牽強、未查明確係犯罪所得即凍結被告資產、未依科學證據辦案即認定被告畜養“小鬼”駭人聽聞、通知行政機關解散道館侵害行政權、訊問被告未依法通知辯護人到場、未在偵查庭開庭,及提訊被告態度惡劣等9大缺失。

  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多處違反刑事訴訟法,嚴重侵害被告權益,但“法務部”則從輕發落,如今,侯寬仁在馬英九案中,發生被指疑有自問自答的“筆錄不實”事件,如果是書記官聽錯、記錯了,尚可原諒,但證人明明不是這樣回答,經侯寬仁複誦由書記官記載的話,卻發生不實、走樣,難怪馬陣營要質疑侯寬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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