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0日電/民進黨“揭馬弊行動中心”今天將召開記者會,除提出馬英九在去年九月答詢時即明指特別費是公款的證據,並將至台北地檢署遞狀,要求追究馬英九偽造文書及侵占的刑責,並將馬英九妻子周美青列為共犯,當初質詢馬的台北市議員顏聖冠、李新,應列為證人。
據自由時報報道,“揭馬弊行動中心”稱,馬特別費案與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既是同一庭的法官,審判標準應該一致;當初機要費案雖也有假發票問題,但事實證明相關金額並未進入陳水扁或妻子吳淑珍帳戶內,但特別費案錢先進馬帳戶,再匯給周美青,為何吳淑珍被起訴,周美青卻完全沒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