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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陳水扁申請“入聯”是搬石頭砸自己腳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7-23 10:16:08  


  中評社香港7月23日電/《文匯報》今天刊登署名評論文章說,陳水扁的“入聯公投”擾攘了一個多月,日前,台灣當局終於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提出申請“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這表明陳水扁在“台獨”路上又向前跨出了一大步,不過,筆者料定,這一步方向出錯,必定踢中大石頭,踢痛阿扁們的腳趾頭。 

  失道寡助 陳水扁赤膊上陣 

  文章分析,首先,各方不難看出一個大變化:往年台灣的十幾次“入聯”之事,都是由“邦交國”代為提出的,其中自然有“銀彈外交”所發揮的作用。但是,近幾年來,台灣的“邦交國”日見減少,現存的“邦交國”只剩下二十多個,且均為小國、窮國、非主流國家。即使如此,其中部分“邦交國”亦盛傳“關係不穩”、“恐生變化”。有些“邦交國”的領導人以各種理由避見或拒見陳水扁、呂秀蓮等人,更讓台灣當局憂心不已。一些與台灣有低層次非官方或半官方關係的國家,如委內瑞拉,已通知台灣代表處工作人員的特別居留將不再延續,此事可能成為“斷交”後辦事處遭驅離的首個例子。台灣的“外交”處境十分淒涼,無人願意“幫忙”申請“入聯”,陳水扁當局只得赤膊上陣,自行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了。
 
  其次,潘基文的“一個中國”立場是眾所周知的事,且勿論中韓友好,根據聯合國規章或決議,或根據聯合國絕大多數成員國的“一中”政策,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又如何能“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事實上,七月中旬有一項消息稱,台灣當局今年年初曾向聯合國申請成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締約國,結果,潘基文以聯大二七五八號決議為由,具名退回該申請。(申請書由台灣委託“邦交國”瑙魯轉呈,所以也退回給瑙魯。)其中主要的一條理由是,“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沒有主權國家的地位,不可能成為相關公約的締約國。照說,這已是台灣的“前車之鑒”,但陳水扁的臉皮,誠如“紅衫軍”所歌唱的“比城牆還厚”,竟然還好意思致函潘基文,要求“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由此可見,陳水扁等人為“台獨”是無所不用其極,連“禮義廉恥”都可以不顧了。
 
  搬起石頭砸自己腳 

  第三,美國對台灣當局“入聯公投”之類的圖謀明確表示反對,指責為“單方面企圖改變台海現狀”。台灣“入聯公投”也明顯惹惱了布什總統,布什指阿扁一再食言,他在國務院送呈的相關聲明的草稿上親筆加了一句,指陳水扁“一再對布什總統以及國際社會所作的各項承諾背道而馳”。美國國務院聲明,“台海和平與穩定,是台灣人民的關鍵利益,也符合美國安全利益”,“我們促請陳水扁展現領導風範,拒絕這樣的‘公投’之議”。面對美國的嚴厲態度,陳水扁仍死心不息,公開說什麼“不要又怕大陸又怕美國”。這顯示陳水扁有意拿二千三百萬台灣民眾的福祉,來作一場世紀豪賭,表現出他政治賭鬼的本性。這無疑是阿扁在玩“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種自殘式的遊戲。“玩火者,必自焚”,這一規律,勿謂言之不預也。 

  文章說,“入聯公投”或“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都是“台獨”陰謀,都是觸及中國《反分裂國家法》底線的危險行為。惟兩者仍有某些差別:“入聯公投”是明目張膽的直接抵觸,“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還必須過聯合國這一關。以往十多次“入聯”申請,均由“邦交國”提出,結果全部都被聯大總務委員會封殺,即沒有一次可以真正列入議程,聯大不必對此進行討論。原因很簡單,也就是“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既然絕大多數的聯合國成員國(包括全部大國、強國、主流國家)都奉行“一個中國”政策,聯大又怎麼可能支持台灣當局這種搞分裂、鬧“獨立”的醜惡行為?“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申請信函,也只能是阿扁們的春秋大夢而已。 

  “入聯公投”就更為嚴重,台灣朝野對此也心知肚明,所以“立法院”對此已否決過一次,只是陳水扁和民進黨還有痴心妄想,不肯罷休。北京態度非常明確: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七月二十日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第四條、《安全理事會暫行議事規則》第五十八條、《聯合國大會議事規則》第一百三十四條,只有主權國家才能申請成為聯合國會員國。國際上普遍通行的準則是:一國的內政,一國的內部事務,倘有某地區鬧“獨立”,就“人人得以誅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入聯公投”的危險性質,台灣當局好好想多幾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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