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城鎮低收入家庭認簽廉租住房。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8月14日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8月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中國政府網、新華社13日發布了《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的全文。全文如下:
《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
國發〔2007〕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住房問題是重要的民生問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城市居民住房問題,始終把改善群眾居住條件作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產業發展的根本目的。20多年來,我國住房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城市住宅建設持續快速發展,城市居民住房條件總體上有了較大改善。但也要看到,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相對滯後,經濟適用住房制度不夠完善,政策措施還不配套,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還比較困難。為切實加大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工作力度,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明確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要求,把解決城市(包括縣城,下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作為維護群眾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職責,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為重點、多渠道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政策體系。
(二)總體要求。以城市低收入家庭為對象,進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進和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戶區、舊住宅區改造力度,力爭到“十一五”期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條件得到明顯改善,農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難群體的居住條件得到逐步改善。
(三)基本原則。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要堅持立足國情,滿足基本住房需要;統籌規劃,分步解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統一政策,因地制宜;省級負總責,市縣抓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