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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無罪 特別費案還將有後續發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8-14 10:35:43  


  中評社香港8月14日電/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台北地方法院在14日上午10時作出一審宣判無罪,消息傳出後,在地院外的支持者歡聲雷動,高喊“支持馬英九”的口號。

  不過,預計檢方將會提起上訴,因此,馬英九的特別費案還將有後續發展。 

  東森新聞報道,歷經4個多月的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終於走到一審宣判的最高潮,馬英九有罪還是無罪,關係他參選2008年大選的成敗。若馬英九被判10年以上重罪,依照選罷法將失去參選資格,不過,先前即推測馬英九沒有犯意,就算有罪,被判10年以上的機會不大。 

  當然,馬英九若有罪一定會上訴,無罪則是檢方上訴,馬英九也會促請召開檢察長會議定調特別費,至於高院審理頂多4個月到半年,二審宣判很有可能在2008年大選前出爐,也就是說馬英九勢必再經歷一次有罪、無罪的震撼教育。 

  這場特別費官司,是在7月31日晚間辯論終結,檢方認為馬英九犯行同時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以及刑法的公務背信罪,當庭追加要加重處罰。 

  馬英九律師則是不斷強調,法律明文規定,公務員違背受命任務才構成背信,政府在一九五二年建立特別費制度,主要目的就是減輕首長因為身分所帶來的額外負擔,尤其“行政院”在一九七三年也同意首長可以以領據方式來動支特別費,從未明定公務費沒用完必須繳回。

  律師團也強調,就算特別費是公務費,馬英九8年市長任內,公益捐款高達6800多萬,比特別費1530萬高出4倍之多,若要貪污,又何必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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