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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有罪 吳淑珍、馬永成等人危險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8-15 14:27:48  


  中評社香港8月15日電/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無罪,台灣府院高層異常低調,並未大加撻伐。原因無他,馬英九秘書余文以他人發票請領特別費涉變造文書罪成立,一旦承審法官比照辦理,則扁妻吳淑珍、扁核心幕僚馬永成、林德訓在“國務機要費”案偽造文書恐將成立。 

  中國時報新聞幕後文章說,由於馬英九特別費案、“國務機要費”案均由法官蔡守訓、吳定亞、徐千惠所組成的合議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目前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因此,府方高層和律師團格外留意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援引的理由。 

  府方高層和律師團認為,承審法官在特別費案形式上僅判決余文有罪,但實際上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意在讓余文部分形成判例,在後續“國務機要費”比照辦理,如此扁嫂和馬永成、林德訓就要危險了! 

  高層發現,法官在馬英九特別費案中,一方面特別以檢方所偵辦的“國務機要費”案,認定“領據領取的特別費半數流向不予介入追究”為由,讓馬英九比照解套;但另一方面,法官則認定余文“以他人發票請領市長特別費部分經查實屬,所涉變造文書罪證據確鑿”。府方高層認為,法官極可能在後續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時,反將該部分比照余文判例。 

  如此,被起訴的吳淑珍和“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均將被判偽造文書罪成立。 

  府方認為,承審法官刻意將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判決和“國務機要費”案緊緊綁住,如此,綠營在炮打馬英九特別費案時將面臨“投鼠忌器”的困境。 

  因此,府方律師團前陣子已採取行動欲幫扁嫂和馬、林兩人解套。律師團一反過去反對傳陳水扁作證態度,在七月廿七日開庭時聲請傳喚陳水扁作證,律師團根據大法官第六二七號解釋認定“總統”有機密特權,認為先後擔任“總統辦公室主任”的馬永成、林德訓和吳淑珍,都是奉“總統”命行事從事“國防機密”事務,且非經“總統”同意不能公開洩露,因此非傳“總統”作證,親自說明不可。 

  不過,審判長已駁回傳喚陳水扁作證的聲請,由此看來,“國務機要費”未來案情發展,對扁嫂和馬永成、林德訓極為不利,府方高層和律師團正全力設法突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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