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2日電/兩岸奧運聖火談判再陷僵局,台方將打出“國際牌”,發函告知國際奧會雙方談判過程,並交由國際奧會發落。
中國時報報道,北京奧組委七日傍晚去函通知台灣中華奧會,要將雙方在二月簽署會議紀要文件中的第四點共識,新增到協議中。
第四點共識的內容為,“火炬接力活動在中華台北奧委會轄區內舉行時,有關旗、徽、歌的使用,應嚴格按照國際奧委會執委會相關規定執行。同時,中華台北奧委會有義務協調相關方面,承諾在火炬接力過程中,不使用不符合前述規定的旗、徽、歌。”
因涉及兩岸如何解釋“奧會模式”,台灣當局日前定調,只同意雙方就八月底達共識部分簽署協議。台方將發函給國際奧會。
台灣決策高層研判,國際奧會收到我方信函後,可能有三種反應:一是國際奧會認為雙方要在八月底前簽署協議的時間已到,不願延長談判時間,確定聖火入台破局;二是國際奧會認為北京違反談判倫理,要北京收回開出的新條件;三是國際奧會覺得雙方都站得住腳,同意延長時間,雙方繼續談判。
據指出,國際奧會密切注意事態進展。國際奧會媒體辦公室表示,“我們所能說的,就是三方—中華台北奧委會、中國奧委會以及北京奧組委的討論仍在進行中,國際奧會希望他們能找出解決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