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4日電/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台灣高等法院明天上午將首次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被告余文出庭;10月12日再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被告馬英九出庭。
馬英九特別費案今年2月13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將馬英九起訴,台北市政府秘書余文被依貪污、偽造文書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於8月14日上午作出一審宣判,馬英九獲判無罪,同案被告余文被判刑有期徒刑兩年四個月,但由於政府實施減刑,刑期減為一年兩個月。
全案經檢方與被告分別提出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在9月3日以電腦抽籤完成分案,由庭長劉景星、受命法官周盈文和陪席法官王敏慧組成合議庭承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