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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日,馬英九在出庭應訊前再度重申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同時對司法判決也有所期待。 |
中評社香港10月14日電/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卷證資料,經一審審、檢、辯詳細爬梳、爭辯,上訴高院後,竟然還出現“漏網之魚”!高院承審法官周盈文前日填整理雙方爭點之後,質問馬英九兩項捐贈款項欠缺收據,有何意見?馬英九及三位律師一時均不知問題出在那裡,只好表示:具狀說明。針對上述兩項卷證資料的疑義,蒞庭三位檢察官也未表示意見。
中國時報報道,周盈文法官十二日整理檢辯雙方的五大爭點,仍延續一審的爭執,了無新意。例如,特別費究竟是實質補貼或是公款?
不過,整理爭點之後,周盈文法官話鋒一轉說,經閱卷後發現有兩項疑義,質問馬英九有何意見?
一、檢閱馬英九捐款松山慈祐宮的收據及會計師查核,發現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十二筆各一千二百元的捐款,卷附的感謝狀只有二零零二年,並無二零零三年的感謝狀。這是否影印錯誤,只印二零零二年?宋耀明、陳明、薛松雨等三位律師均不知是否如此,只好示意馬英九:具狀說明。
二、馬英九捐贈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捐款,卷附存款餘額證明書記載一千二百七十一萬三千六百元,收據僅記載捐款二百七十一萬二千六百元,少了一千萬零一千元沒有收據。
周盈文法官更提示,上述捐款資料,見諸他字卷十八頁、卅九頁、四十頁。但馬英九及其律師們還是一下子搞不清楚狀況,只能表達:具狀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