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15日電/台灣高等法院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有關馬英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合議庭已訂出下次開庭日期,將於十一月二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進行審理程序,將傳喚證人劉碧娥、石素梅進行交互詰問,而未來庭訊是否採密集審理,合議庭將於下次庭訊一併宣示。
中時電子報報道,眾所矚目的馬英九特別費案,上周五傳喚馬英九進行準備程序,處理爭議點等問題,當時檢辯雙方大多援引一審時的陳述或意見,庭訊進行順利。而檢辯雙方於上次庭訊中各聲請傳喚一名證人,即台北市政府主計處長石素梅,以及一名承辦人劉碧娥。
而負責審理此案合議庭三名法官經共同評議後,決定後續的訴訟程序,將傳喚檢辯雙方所聲請的證人進行審理程序。
高院十二日開庭審理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的首長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的馬英九,仍然堅稱清白,稱自己沒有貪污犯意,也未施用詐術。而且,他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有關公益捐贈的金額,超過以領據領取特別費總額達四倍之多。由於檢辯雙方多引用一審時的陳述意見,庭訊順利,一般預料,此案可望於明年初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