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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重新調整賄選標準 王金平:德政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0-31 13:06:56  


  中評社香港10月31日電/“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法務部”過去訂的查賄標準太嚴苛,因此研擬部分項目適度放寬,標準若訂得合情合理,大家都樂意遵守,也可以減少很多的訟源,“法務部”這次重新調整犯行列舉,這是真正德政。

  中央社報道,王金平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查賄標準訂在三十元以下算蠻嚴格的,目前“法務部”研擬,查賄項目有一部份解放,比較考慮到人情義理及風俗習慣,很多方面比較符合選舉的需要,但如果賄選、期約賄選就絕對不行,而若應付人情需要、社會習慣就要適度開放。

  他說,如果查賄的標準訂得明確,也沒有誰說一定要在公告之後才能查,但若訂得不合理,幾乎每個人都犯到了。比方,競選期間用遊覽車接送選民,可能會放寬,因為台北有捷運系統交通還算方便,但台東、花蓮沒有坐遊覽車,要怎麼來?

  他指出,三年多前“總統”選舉,哪一個候選人沒有遊覽車一下動員幾百輛?那要算誰的帳?為什麼以前“總統”候選人都沒有處理,現在才處理“立委”及縣市長選舉,這麼做沒有道理。

  王金平說,“法務部”的行政命令過去太嚴苛了,很多窒礙難行,“前故法務部長”陳定南自己訂的標準,自己卻犯到被起訴,這樣諷刺不諷刺?

  至於“法務部”增列候選人提供選民往返居所地與投票地的“交通費用”,就是賄選,王金平表示,投票那天,選民在自己村裡都有投票箱,走路就可以,但若被人載去,“法務部”認為,恐有賄選之嫌,這麼講,還可以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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