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4日電/嫦娥一號繞月探測衛星成功升空,爲中國深空探測拉開序幕。香港文匯報發自北京的報道說,有內地學者認爲,中國空間活動頻繁,但空間立法却遠遠落後于技術發展,中國需要一部國家法來規範有關的空間活動。
對于未來中國空間活動立法的方向,中國政法大學國際公法研究所所長、空間法學會理事李居遷表示,一方面要考慮國際條約對于空間活動的有關規定,另一方面還需具體考慮中國自身的情况,同時國內立法亦不能與中國加入的國際締約相沖突。
報道說,目前內地大部分專家傾向于使用俄羅斯的空間法模式,即一部空間活動母法,再由各種法律、法令、行業規章等與母法形成系統化的整體。
中國的空間探測活動近年來發展迅速,先後突破載人航天、探月衛星等先進空間科學技術。
報道介紹,國際目前制訂5個約束空間活動的條約,分別爲《外空條約》、《營救協議》、《責任公約》、《登記公約》和《月球協議》,中國加入了除《月球協議》外的四個國際條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