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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誠17歲拒領巨額花紅 為的是怕得罪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2-13 11:07:34  


  與李嘉誠先生會面,我印象最深刻是,他一再提起的:不要得罪人。

  談話一開始,他就如此說:“我今天兩個要求,你怎麼寫都行,但是第一點,你不要得罪人;第二點,你不要讓人家妒忌我。人哪,最重要的是不要自己稱讚自己,也不要自己說自己有什麼成就。”

  談話結束後,對相關稿子,他又很誠懇的重提:“最要緊不要得罪人。”坐在旁邊的幕僚接口:“你現在說那麼多,晚上就辛苦了。”(意思是,他會懊惱是否多言得罪人。)

  一個世界級的首富,富可敵國,影響力遍及五十五國。該是別人擔心是否得罪他,怎麼反過來?我見過許多站在最高峰者,李嘉誠先生個人在顯赫與謙虛間的巨大落差,讓我震撼,也反覆思索。

  在他七十層樓高的總部辦公室,從巨大的落地窗俯瞰維多利亞港灣與一幢幢如森林般的香港高樓,景觀氣派,彷彿坐在直升機翱翔於水泥森林間。這是權力與顯赫。一個擁有力量的人在處理人際關係,進退如此謹慎,非常少見,但他在五、六十年前就如此,當他還初出社會就小心翼翼的,不讓自己成為冒出頭的釘子。

  業績冠軍,甘與第二名領同樣分紅

  李嘉誠十七歲,於一家公司當業務員時就嶄露頭角。第一年,他就是七個業務員中,業績最好的那一人,業績是第二名的七倍。這讓他的老闆頭痛不已,因為依照銷售成績來算,他沒想到李嘉誠的業績如此突出,分紅收入將領得比總經理還高。

  李嘉誠得知後,竟然主動跟老闆說:“同一個公司每個人都妒忌我,你給我分紅跟第二名一樣就行了,這樣大家都開心,就解決了問題。”一個不到二十歲的年輕人,沒人教他,就領悟到職場大忌:別遭人妒忌、勿得罪人。(來源:台灣《商業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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