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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特別費案 若判10年以上就掛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2-18 00:36:18  


馬蕭競選總部對於特別費案二審判決,都十分低調,僅表示馬英九不會在判決前,在政治上作出過多的干擾。
  中評社台北12月18日電(記者 倪鴻祥分析報導)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於台北市長任內所涉“特別費案”,台灣高等法院定12月28日作出二審宣判;馬英九若是二審被翻盤改判有罪,又被判決10年以上,將可能喪失角逐明年“總統”大選的資格。馬蕭競選總部發言人羅智強表示,馬英九會秉持自己清白、相信司法公正的信念,不會在判決前,在政治上作出過多的干擾。

  發言人蘇俊賓指出,特別費二審判決當天,馬英九應該會比照一審的狀況,留在台北靜候判決結果,再適時對外發表感言。

  馬英九去年8月陷入“特別費案”,今年2月13日遭檢察官依貪污、背信等罪嫌提起公訴,8月14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馬英九無罪,檢方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於11月30日言詞辯論終結,全案定12月28日作出二審宣判。

  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牽涉司法與政治雙重意義。在司法上,不僅是馬英九個人清白與否的問題,其判決結果也可能影響“特別費”核銷制度的認定,以及影響全台灣行政機關現任及退休首長,包括月前同樣因特別費案遭起訴的“副總統”呂秀蓮及前民進黨主席游錫堃等人,是否也涉違法等問題。

  政治方面,檢方指控馬英九所涉的二項罪名,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背信罪的部分不得再上訴第三審;貪污罪的部分則可上訴到第三審。根據台灣現行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受10年以上徒刑,尚未確定者,即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馬英九若被判有罪,或可上訴到“最高法院”,但第三審採法律審、書面審理,原則上不開庭,宣判日期很可能會拖到選後。若是二審維持一審無罪判決,馬英九雖可順利參選“總統”,但仍可能因檢方再提上訴而受三審判決的陰影箝制。

  因此,二審結果雖非定讞,但對馬英九的政治前途,及國民黨和泛藍的未來,都有關鍵性的影響。

  馬蕭競選總部對於特別費案二審判決,都十分低調,發言人羅智強表示,馬英九及整個團隊都不希望司法牽涉太多的政治問題,所以對二審判決,會採取不多說、不多談,也不猜測的態度去面對。

  羅智強表示,馬英九會強調過去一審時的堅持,即“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對司法的公正有期待”,不會在判決前,在政治上作出過多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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