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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馬案判決若違背法令 檢察官將提上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2-28 16:43:14  


  中評社香港12月28日電/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馬英九無罪判決;前台北市政府秘書余文則被判處應執行一年有期徒刑。台灣“高檢署”中午指出,承辦檢察官收到判決書後,將審慎核閱判決理由,判決若違背法令,將依法提起上訴。

  “高檢署”表示,“高檢署”對判決結果表示尊重,由於承辦檢察官尚未收到判決書,無從知悉判決理由,而且第三審屬“法律審”,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承辦檢察官將於收到判決書後,審慎核閱判決理由是否違背法令,再行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高檢署”指出,本案判決影響特別費性質的法律適用,而且引起社會普遍關注,“高檢署”對此有深刻體認,相信檢察官也所體認,而且能秉持法律確信,做出最適當的處理,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馬英九特別費案今年二月十三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起訴馬英九;余文則被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台北地院八月十四日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余文判應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四個月,減為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高院今天判決馬英九無罪,余文應執行一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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