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端午、中秋納入國家法定節假日
修改後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新辦法,從2008年起,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從10天增加到11天。其中五一勞 動節從放假3天減為1天,新增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各放假1天,春節放假3天不變,但調整為從農曆除夕開始計假。元旦仍放假1天,國慶日仍放假3天。新 辦法還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平等保護各類職工休息休假權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平等保護各類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對各類用人單位實行廣覆蓋。根據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為了保障這項制度切實得到落實執行,條例規定,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 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 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於其他單位 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08年起耕地佔用稅稅額標準上調四倍左右
修改後的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暫行條例將耕地佔用稅稅額標準上調四倍左右。根據新規定,人均耕地不超過1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10元至50元;佔用基本農田的,適用稅額還應當在上述適用稅額的基礎上再提高50%。
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得進行生產經營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新辦法,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在監督 檢查時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事故隱患的,如果能夠立即排除的,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撤 出作業人員,並責令暫時停產停業、停止建設、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隱患。隱患排除後,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4總部頒佈條例:軍隊院校招生須公開透明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頒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工作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加大了軍隊院 校招生工作的公開透明化和監督力度。條例規定,建立軍隊院校生長幹部學員身份認證制度,每年錄取工作一結束,全軍招生辦負責建立年度生長幹部學員資料庫, 經電腦校檢後統一生成軍隊院校生長幹部身份號,一人一號,作為軍校畢業學員提幹任職的重要依據,凡與總部系統中身份號不符的一律不予分配部隊、不得任職 提幹,實現“錄取新生-在校學員-軍隊幹部”全程封閉、精確管理。
養老保險業務管理辦法首次明確“保險權益歸屬”
中國保監會出臺的保險公司養老保險業務管理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首次提出了團體養老年金保險權益歸屬的概念,要求在合同中應當明確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各自繳費部分的權益歸屬,被保險人繳費部分的權益應當完全歸屬其本人。當被保險人在離職時,有權申請提取該被保險人的全部或者部分已歸屬 權益。團體養老年金保險合同設置公共帳戶的,被保險人繳費部分的權益不得計入公共帳戶。這樣一來,個人對年金的擁有權就得到明確的界定,退休收入的安全也 得到保障。
總資產6億元連續3年盈利方可參與經營性公路建設項目投標
交通部公佈的經營性公路建設專案投資人招標投標管理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參與經營性公路建設項目投標人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註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以上,總資產6億元人民幣以上,淨資產二億五千萬元人民幣以上;最近連續3年每年均為盈利,且年度財務報告應當經具有法定資格的仲介 機構審計;具有不低於專案估算的投融資能力,其中淨資產不低於項目估算投資的35%;商業信譽良好,無重大違法行為。
財政部:加強對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監督管理
財政部出臺的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暫行辦法加強了對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的監督管理,著眼於規範其 評估行為,以維護國有資產所有者權益。暫行辦法要求,金融企業應當建立健全金融企業資產評估工作制度,完善檔案管理,加強統計分析工作。財政部門應當對金 融企業資產評估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並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相關監管部門進行通報。
此外,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規和部門規章還有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員警居民身份證申領發放辦法等,也都將對我國經濟社會生活產生重要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