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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退回“內閣”總辭 學者痛批違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1-28 11:16:04  


  中評社台北1月28日電(記者 林淑玲、鄒麗泳)陳水扁今天上午批示退回台灣“行政院長”張俊雄所提總辭案,表示依循最新“憲法”規定,應重建“憲政”慣例。對此,世新大學兼任助理教授桂宏誠今天在台灣《聯合報》發表文章重批,新創“憲政”慣例不能違反現有的“憲政”慣例,否則應屬“違憲”。

  值得注意的是,親綠的台灣《自由時報》今天還報導,陳水扁此一決定,謝長廷、呂秀蓮、“立法院長”王金平皆表示贊同。但扁的這項做法,明顯與謝長廷之前對外承諾,一旦當選“總統”,將“消極行使‘總統’職權”,尊重在野黨的“組閣”權,大相逕庭。王金平未與國民黨中央同調,反對扁這項做法,也備受矚目。

  陳水扁今天批示退回張“內閣”總辭案,提出下列五大理由:

  一、1997年“修憲”明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毋須經“立法院”同意,“行政院院長”任期與“立法委員”之選舉無關。“行政院院長”於“立法委員”改選後,第一次集會前提出總辭,已非“憲法”上之義務。

  二、2005年“修憲”延長“立法委員”任期,與“總統”同為一任四年,就職之日只差三個月又十九天,其間如“行政院院長”必須總辭兩次,勢必影響政務推動及政局安定,允宜慎重考慮。

  三、1997年及2005年“修憲”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87號與第419號解釋意旨應不再適用。

  四、“行政院院長”於“立法院”改選後,第一次集會前總辭之往例,固值肯定,但依循最新“憲法”規定,認應重建“憲政”慣例,始符全民利益。

  五、“張院長”戮力從公,政績卓著,當繼續領導行政團隊,“為國為民”效力。所提總辭呈文,爰予退回。
  
  桂宏誠強調,“憲政”慣例不是不能新創,但違反“憲政”慣例即等同於違反“憲法”,而違反“憲政”慣例的行為絕對不能再“拗”成新創“憲政”慣例。

  針對“行政院”在1月24日總辭的前一天,將原本必須總辭的“經濟部政務次長”施顏祥,“改任”為不必同進退的常務次長;桂宏誠也痛批,這項做法不僅斲傷了行政中立體質脆弱的文官體系,也還涉及了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限制,在卸任離職前安排自己人馬。
 
  桂宏誠主張,針對施顏祥政次改常次,以及陳水扁將違背“憲政”慣例“拗”成新創,都應尋求“釋憲”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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