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9日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今日下午回應綠卡問題時說,據他的了解,只要不使用綠卡進入美國,使用正式簽證,就表示已經放棄,因時間久遠,他不是記得很清楚哪一年,大概是在一九八五年前後。民進黨文宣部主任謝欣霓對此表示,綠卡無從自我放棄,必須完成三階段法定程序,馬英九應該說清楚自己何時放棄、如何放棄。
謝欣霓、民進黨籍“立委”徐國勇及下屆新科“立委”邱議瑩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若要自願放棄綠卡,必須完成三項法定程序,包括:繳回綠卡、填申請表、宣誓放棄,這些都是美國在台協會網站上查得到的資料,馬英九應該具體說明自己放棄綠卡的時間及方式。
邱議瑩表示,馬英九申請綠卡最快也要五、六年,他一九七七年取得,往回推算,應該在一九七一年左右開始申請,當時正是退出聯合國之際,徐國勇也質疑,這就是馬英九對台灣的信心嗎?
謝欣霓說,領導人的誠信是非常重要的問題,若連私事都要欺瞞,未來政見也都不會實現。
徐國勇進一步稱,馬英九說申請簽證,綠卡就會自動失效,但根據規定,沒有先放棄綠卡,是不可以申請非移民簽證的,馬英九應該提出他與太太周美青所辦的簽證給大家看,就可以知道他到底有沒有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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