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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文龍案八億賄款突失蹤 澳議員促何厚鏵解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1-31 16:23:29  


  中評社香港1月31日電/“世紀巨貪案”昨日於澳門終審法院審結,貪官歐文龍被判監禁27年,但此宗涉及龐大行賄、受賄的案件,尚有不少疑團未解,包括在逃行賄人士、是否仍有更高層官員及商人涉案等;有澳門議員及學者認為,案件揭露澳門官員權力過大,而澳門特首何厚鏵的權責亦值得深思,期望案件能帶動澳門行政制度改革。

  據經濟日報報道,昨天正在廣州訪問的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表示,對法院的判決不便評論,但被記者追問會否影響管治威信時,他則表示,終審法院按照法律審判,是很公正的。

  “法院無考慮傳召特首作供”

   巨貪案昨日雖然審結,但仍留下多個疑團:“明明證人提及與特首有關,而且他作為澳門政府最高話事人,法院卻從未考慮傳召特首作供,原因是甚麼?”澳門立 法會議員區錦新表示。澳門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則指出,由廉署開始進行調查時,涉及賄款高達10多億元,至終審法院進行審訊時,有關款項則下調至8億多元,及 後控罪書中能清晰點出來龍去脈的款項,更只有2億多元,相信案件仍有很多內情未被揭發。

  “當中差額去了哪裏?現時發展趨勢好像一切已到終點?但是否仍然涉及其他人士等問題,仍然未有人解答!”他表示,日後或會於立會內要求跟進,亦須視乎初級法院正審理歐文龍親人貪污及洗黑錢案的結果,才決定下一步行動。

  兩人均指出,案件雖已審結,但其影響深遠,揭示包括澳門批地政策偏向商界、防貪措施粗疏,以至司法制度落後等問題,其中特首權責範圍過大,則最惹人關注。

  早於巨貪案開審初期,歐文龍於庭上自辯時曾指他的職能只能批出造價最高600萬澳門元的公開競投工程,倘若屬於其他直接批標,上限則更加低至300萬元,倘若超出此限:“只能向上級表示同意意見,等待上級批核”,根據澳門行政體制,其“上級”即澳門行政長官。

  審訊期間,證人之一的前土地工務運輸局副局長陳漢傑亦證實,青州港務局工程審批是由特首直接批示,此話一出,即時引起外間關注,巨貪案會否牽涉歐的“上級”特首何厚鏵;但終審法院最終沒有傳召何厚鏵出庭。

  “澳門生態一直是行政主導”

  區錦新表示,現時案件已經審結,何厚鏵應該公開交代事件,釋除外界疑慮,他將於日內將從法院及立會兩個途徑跟進事件,促使何厚鏵正面回應事件:“無理由證人供詞話關佢事,但法院可以對佢不聞不問!”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澳門社會學者亦指出,案件揭示澳門行政權力過大、及司法制度不全等問題:“問題不在歐文龍一人身上,是整個制度的不健全,若果不從根源着手,則今日有歐文龍,明日可以有陳文龍同張文龍,問題永無終止!”

  然而,亦有澳門立法會議員則對改革大潑冷水:“澳門的生態一直是行政主導,立會弱到無可再弱,商界議員多過半數,莫講話質詢,想要邀請特首出席立會都難過登天,且司法發展亦相對落後,一權獨大,可以做到改革的機會,實在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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