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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門恩怨:何鴻燊胞妹十姑娘判監14月緩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2-01 17:04:00  


  中評社香港2月1日電/擾攘多時的何婉琪涉嫌誣告及誹謗何鴻燊案1月31日審結。“十姑娘”何婉琪被澳門初級法院裁定有罪,判處監禁1年2個月,緩刑2年,賠償20萬元予何鴻燊及向澳門特區政府支付30萬元賠償,代表“十姑娘”的律師退庭後表示會上訴。

  據澳門日報報道,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高麗斯1月31日宣讀判詞時,直斥“十姑娘”漠視特區法庭的傳召,從未出庭應訊,也沒有到警署落口供及接受檢察院調查,私下卻接受香港傳媒訪問,發表個人言論。案件是一宗家庭糾紛,但“十姑娘”行爲明顯對何鴻燊形象影響深遠。由於何鴻燊在澳門是有代表性的人物,事件傷害澳門特區政府的形象。 

  這次裁決,合議庭裁定被告“十姑娘”何婉琪誣告及誹謗罪名成立,誣告罪判囚1年,誹謗罪判囚4個月,2項控罪合並判囚1年2個月,緩刑2年。裁決要求“十姑娘”自費在一份中文及一份葡文報章中刋登裁決要點,包括被判的罪名及刑期。高麗斯重申:“希望她從中好好學習。” 

  這宗官司源於2002年2月4日,“十姑娘”由律師歐安利、兒子何東舜銘陪同下到葡京查閱文件。期間,“十姑娘”報稱被單獨帶到一個辦公室,行動自由遭剝奪半小時。2月下旬,“十姑娘”到司法警察局報案,聲稱當日遭人剝奪自由及被恐嚇。何鴻燊因此被傳召問話,檢察院經調查未能證實“十姑娘”所言,撤銷對何鴻燊的起訴。 

  2003年,“十姑娘”向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保安司長張國華及多個特區政府部門去函,內容稱“澳門是一個不安全的地方,自覺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不會再現身澳門”。何鴻燊認爲公函內容針對他,決定循司法途徑,控告十姑娘上述言論乃誣告及誹謗。 

  賭王何鴻燊去年12月10日出庭作供指,當時“十姑娘”前來葡京查賬簿,當日氣氛平和。由於“十姑娘”有意將股份轉讓給滿威利,雙方約定翌日簽訂協議書,不明對方爲何報警指遭他禁錮半小時。對於被司警傳召最令他不開心的是,自己須以“嫌疑人”身份自稱。 

  “十姑娘”與賭王之間的官司,可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月31日,中級法院受理“十姑娘”與滿威利公司爲上訴人的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案,被上訴人是澳娛,由賴健雄、陳廣勝及司徒民正組成的合議庭,以評議會方式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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