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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張亞中:要責任政府,不怕一黨獨大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2-02 00:55:42  


台大教授張亞中認為,台灣目前須要的是責任政府,不必擔心一黨獨大。(張亞中提供)
  中評社台北2月2日電(記者 林淑玲專訪)新一屆“立委”藍綠席次懸殊,針對民進黨以防止“一黨獨大”、“制衡”為322大選催票,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張亞中接受中評社專訪時認為,不應用“制衡”一詞來理解“總統”不屬“國會”多數黨的狀況,如果真有這樣的結果,是行政權的“分割”,而不是“制衡”,只會是政黨惡鬥的持續。

  張亞中指出,相信大多數人並不必擔心“一黨獨大”,因為台灣的民主制度已經不可能允許一黨永遠獨大,只要做不好,四年後它就會被人民趕下台。台灣已經落後其它東亞國家很多了,應該思考的是,未來四年是否需要一個能夠會人民專心拼經濟的“責任政府”? 

  對於“一黨獨大”的思考,張亞中認為,第一,“多黨政治”基本上已經承認了這個“國家”是個“民主國家”,政黨可以在公平的情況下競爭。如果我們要對“一黨獨大”做討論,先要確定它是“制度”使然,還是投票後的結果。如果“一黨獨大”是制度使然,它的問題在於缺少“制衡”;但如果所謂的“一黨獨大”是人民投票後產生的結果,我們關切的重要應該在於如何“檢視”或“監督”這個大黨。

  他表示,對於英國等歐洲民主國家,我們會稱某個政黨“獲得壓倒性的勝利”、“在國會享有絕對多數”,而沒有人會用某黨“一黨獨大”做為界定,更不會用“制衡”來討論。因為經由選舉,人民已經不要小黨“制衡”,而願意給予大黨執政的權力。小黨只能“監督”,而沒有權力“制衡”。

  張亞中認為,其次要討論的是“制衡”還是行政權的“分割”?美國是個三權分立的國家,強調行政、立法與司法三者之間的“制衡”(check and balance),但是對於歐洲的內閣制民主國家而言,國會的多數黨承擔執政權,即立法與行政為一體,所謂的“制衡”,是指在司法獨立下,在野黨經由議會的辯論或監督,透過民意支持、倒閣或下一次的改選而獲得“國會”多數並取得執政的機會。

  他表示,台灣目前使用的傾向“雙首長制”,源於法國。由於人民分裂投票而產生出的一種特殊“左右共治”,這種“左右共治”本質上並不是“制衡”,而是行政權的“分割”。因此,我們不應用“制衡”一詞來理解未來的“總統”與“國會”多數分屬不同黨派,如果真有這樣的結果,其實是行政權的“分割”,而不是“制衡”。

  第三,張亞中指出,政黨應該如何看待自己?對於目前在“國會”居絕對多數的國民黨而言,應該想到是“承擔”與“責任”。對民進黨而言,當然可以繼續拚“總統”,但必須認識到,即使當選也必須尊重“國會”多數,不可再“有權無責”,也不需接受國民黨召委施捨,專心在“國會”扮演“監督”的角色,承認在“國會”居於少數的事實,重新檢討路線並找回社會認同的價值,在下一次選舉中爭回政權。

  最後,張亞中認為,重點在人民怎麼看待未來,要的是“責任政治”,還是“政黨權力分割”?“民主政治”在表象上是“政黨政治”,但是在精神上是“責任政治”。過去八年來,由於行政院長任命不需要“國會”同意,“總統”又不需要接受“國會”監督,我們制度根本上既無“制衡”,連行政權的“分割”都沒有,是一個完全違反民主政治基本原則的“總統”“有權無責”制度,已讓台灣嚐到了苦果。

  他認為,人民目前要思考的是,是否要給“國會”多數政黨充分的執政權,還是要讓台灣的政治持續分割,簡單來說,要一個“有責有權”的“責任政府”,還是繼續分割的政府。人民要把“制衡”的權力保留在下一次“立法院”選舉,還是這一次就要以“制衡”為名而不惜創造一個“分割”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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