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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政府發出通告 敦促有關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3-15 13:33:56  


  中評社香港3月15日電/15日,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西藏自治區公安廳發出第一號通告,敦促組織、策劃、參與14日打、砸、搶、燒、殺活動的犯罪分子停止一切犯罪活動,投案自首,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檢舉揭發犯罪分子。

  據新華社報道,公告說,拉薩地區的暴力事件是由達賴集團精心策劃的、企圖將西藏從祖國分裂出去,破壞西藏各族人民安定、和諧、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政治圖謀。3月14日,一些不法之徒在拉薩有組織、有預謀地採取打、砸、搶、燒、殺等暴力手段,焚燒學校、醫院、少兒活動中心、商鋪以及居民住宅,暴力衝擊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砸燒車輛,搶劫財物,殺害無辜群眾,圍攻毆打執法人員,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刑事犯罪。

  公告說,為敦促組織、策劃、參與這次打、砸、搶、燒、殺的犯罪分子停止一切犯罪活動,投案自首,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檢舉揭發犯罪分子,特通告: 

  一、凡3月17日24時前主動到公安、司法機關投案自首的,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對投案自首、並檢舉其他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現的,可依法免除處罰。犯罪分子逾期拒不投案自首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二、對包庇、窩藏犯罪分子的,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處罰。

  三、對積極檢舉揭發犯罪分子犯罪行為的公民,對人身予以保護,並給予表彰、獎勵。

  另據報道,經過初步清理確認,拉薩14日發生的極少數人打、砸、搶、燒破壞事件中,已經造成10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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