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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5年623年輕幹部落馬 呈現35歲現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4-09 15:01:52  


  中評社香港4月9日電/8日,重慶市檢察院發布消息稱,目前我市職務犯罪在年齡上出現新的變化,呈現出“35歲現象”,而傳統的“59歲現象”已不再突出。從2003到2007年,我市檢方立案查辦的35歲以下職務犯罪嫌疑人有623人,佔立案總數的16.69%。

  趨勢 發案數逐年下降

  據重慶商報報道,市檢察院針對我市5年來35歲以下幹部群體職務犯罪進行了調查分析。結果顯示,從2003到2007年,我市檢方立案查辦的35歲以下職務犯罪嫌疑人623人,佔立案總數的16.69%。其中,2003年有159人,2004年有132人,2005年有112人,2006年有116人,2007年有104人。這一群體的職務犯罪發案數雖呈逐年下降趨勢,但在我市職務犯罪中所佔比例仍然居高不下,並已成為職務犯罪的高發群體。

   
另外,檢方在同期還查辦了55歲以上的職務犯罪嫌疑人有317人,佔總數的8.49%,傳統的“59歲現象”已不再突出。

  特點 涉案金額普遍較高

  據介紹,35歲以下幹部群體職務犯罪以貪污、受賄為主,涉案金額普遍較高,涉案金額100萬元以上的5件特大案中,35歲以下的就佔3件。

  市檢察院稱,該群體行政職級普遍較低,大多是單位副職、基層站所領導和一般工作人員。如萬州區檢察院4年來立案查辦的該群體職務犯罪人員有33名,其中會計員、出納員、保管員、採購員、代辦員、營業員等一般工作人員有19人,佔總數的一半以上。

  共性 嫌疑人文化程度較高

  35歲以下職務犯罪嫌疑人大專以上學歷的佔相當比例,整體文化程度高于職務犯罪嫌疑人的平均文化程度。如武隆縣檢察院這四年查辦的該群體職務犯罪中,大專以上文化佔了總人數的70.7%。

  調查報告還顯示,該群體職務犯罪多發生在國企、金融等行業,且該群體職務犯罪中的財會人員女性較多。

  用途 贓款多用于賭博

  調查顯示,該群體職務犯罪所得的贓款大多被用于賭博,如三峽庫區某財政所會計擅自填寫現金支票,以及利用開票收款的機會,挪用公款100余萬元參與賭博,並全部輸掉。重慶某公司財務會計楊某,先後將本單位的資金近100萬元挪用,主要用于賭博。

  此外,將贓款用于社會交際和營利性活動的情況也比較普遍,如某區一幹部羨慕他人經常出入高檔消費的娛樂場所,向往花天酒地的生活,于是私蓋公章,冒充領導簽字,挪用公款20萬元,並受賄13萬元。個案點擊

  因賭球欠債套錢225萬

  33歲副科長一審獲刑10年

  因沉溺賭球,欠下數百萬賭債,本有美好前途的沙區國土資源管理分局資產科副科長丁某,騙取我市某公司的信任,收取該公司225萬元“土地出讓金”用于還債。33歲的他在2006年8月被市一中院以詐騙罪一審獲刑10年。

  據悉,丁某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審時只有32歲,僅大專文化的他通過努力于2003年被提拔為副科長。前途一片光明的他,卻沉迷于網絡賭球。為了賭球,他四處借債,不到1年,便欠下了200多萬的賭債。

  為了還錢,他利用業務的便利,騙取我市某公司的信任,從而套得了該公司上百萬的錢,用于償還自己欠下的賭債。自知罪責難逃的丁某于案發後,到了檢察機關投案自首。起訴時,檢察機關指控他涉嫌的犯罪是貪污罪。(徐勤實習生朱希)

  新聞縱深

  “35現象”比“59現象”更可怕

  市檢察院根據調查結果分析認為,貪圖享樂、沾染不良嗜好是年輕幹部出現職務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而“35歲現象”比起“59歲現象”將會更可怕,因為它的潛伏期更長,危害性更大。

  市檢察院稱,有的年輕幹部錯誤地認為,人在社會上的地位重要是通過金錢來衡量,因此在經濟消費上與人攀比,他們為滿足自己奢侈的消費,不惜走上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的犯罪道路。如萬州區委黨校出納員張某與會計林某,在9年時間裏合夥貪污公款達72.6萬元,用于購買名牌商品,以及其它的奢侈性消費品。還有的年輕幹部為講感情,將公家的錢借朋友。其中,某酒廠出納員魯某,就是為滿足男友賭博、開茶館等花費,先後挪用公款14余萬元,走上了不歸路。

  快評:把“少壯派”列為預防重點

  目前,職務犯罪現象已滲透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成了一種嚴重的社會疾病。前些年披露的腐敗案件中,較多的是“59歲現象”:一批有權勢的人在臨近退休時狠撈一把,瘋狂斂錢。而當人們對“59歲現象”不再陌生時,貪污犯罪年輕化的“35歲現象”又悄然登場。

  如果說“59歲現象”反映的是再不撈就沒機會撈的最後瘋狂,那麼,“35歲現象”反映的則是得機會就撈的肆無忌憚。有數據顯示,近年落馬的“70後”、“80後”,大多是單位的業務骨幹或掌握著一定的權力,他們熱衷于過奢侈生活、豪賭。由于法紀觀念欠缺,這些“少壯派”腐敗起來,膽子更大。

  遏止職務犯罪年輕化現象,既要“懲治于既然”,更要“防患于未然”。專家認為,應把35歲以下的年輕人列為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重點對象,加強對年輕幹部政治思想教育,完善基層選人用人制度,提高隊伍素質,加強財務管理,完善監督制約機制,並進一步加大對此類職務犯罪案件的查處力度。惟有全方位推進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各項改革與制度創新,才能讓職務犯罪中的“XX歲現象”壽終正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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