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3日電/台灣聯合報今日刊登社論說,發明“烽火外交”的邱義仁,大概沒想到這項奇絕的發明竟也只是“金錢“外交””的劣級版;而且,最後把自己連同巨額公帑和“國家”形象一起葬送在兩個騙子手裡。
對巴布亞紐幾內亞案的十億金援運作資金,遭居間牽線的兩名“外交”掮客私吞,整個故事之荒唐,政府行事之粗糙,讓人不敢置信。荒腔走板的演出,在扁政府壽終正寢前夕爆發,就像落日正是黑夜的預告。這其實不止是一樁“外交”醜聞,而是過去八年扁政府親信政治的徇私越權、踐踏體制,及政商勾結的墮落總寫照。
社論指出,過去國民黨時代的“金錢外交”曾備受詬病,但扁政府到處煽風點火的“衝撞外交”非但未能闖出新的空間,反而讓台灣國際形象更加傷痕累累。比起一般所謂的金錢“外交”,巴紐醜聞的操作其實更等而下之,不僅暴露扁政府“外交”手法羅掘俱窮,連最基本的金援運用和保全能力都不具備。金錢“外交”有時尚能“買”得一段時日的“外交”關係,但這次的“密使”醜聞,一筆巨款卻是直接進了“外交”騙子的口袋。一把豪奢的“烽火”,結果卻燒掉了自己的眉毛。
社論認為,這樁“外交”醜聞的發生,與扁政府越軌濫權的行事作風有絕對關係。試想,“外交”體系處理過多少金援“邦交國”的事務,對付這類充滿爾虞我詐的工作,當然不會毫無經驗。但邱義仁憑著他“一位信賴的朋友”的推介,即把建交大任與十億巨款交付給兩名“外交”掮客,並排除體系內人員的介入,結果卻遭人詐騙;難道民進黨的首席智多星邱義仁,居然也成了自己送進狼吻的小白兔?
如同迄今仍深淺莫測的鐽震案,這樁十億“外交”失款事件,究竟只是兩個商人臨時見錢起意的醜行,或者還涉及更複雜的政治勾串騙財陰謀,其間還有許多疑雲亟待釐清,檢調單位應該主動發動偵查。
第一,從時機的巧合看,“外交部”向金紀玖和吳思材兩人交付巴紐建交任務,正是陳水扁及第一家庭弊案連連窮於應付之際,政府是否意圖利用建交來轉移社會焦點,耐人尋味。同時,這件取名“慶寧專案”的計劃,是否為掩護“國務機要費”中所謂的“南線專案”而發,亦應追查。更巧合的是,在“外交部”向金、吳二人的新加坡帳戶匯款前夕,也正是檢調單位就金紀玖涉及的台電“六輸”弊案大舉發動搜索及移送之日;金紀玖既經查涉案,為何““外交”部”次日仍匆匆將大筆巨款匯入其帳戶。這只是一時失察,或另有其他意圖?
第二,從政商關係的網絡看,金紀玖作為一個甲級營造商負責人,竟能被推上中華顧問工程司副董寶座,顯然他在扁政府有極佳人脈,這是誰的推薦?在台電高達四千多億的六輸工程中,金紀玖更扮演了一個奇特的角色,他向台電經理以現金和名表行賄,目的是讓與陳水扁關係甚佳的皇昌營造以第一名的資格得標,取得廿七億的仙渡變電工程。這麼一號人物,還能搖身變成對巴布亞紐幾內亞的牽線人,把“外交”陣線的巨款也一口通吃;這真的是金紀玖手段太厲害,還是扁政府故意把錢送上門去?
第三,從事後的處理看,“外交部”前年底對這項計劃緊急喊卡,恐怕也是發現兩名所謂“密使”其實大有問題;而金紀玖居然能在“外交部”人員陪同前往新加坡取款之際,從官員眼下逃脫無蹤,簡直匪夷所思。更費解的是,扁政府卻不曾當即透過管道要求星國協尋,一年多來政府也毫無作為,既未發出追緝,亦未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直到政權交卸在即,才倉皇要求凍結其帳戶;這是心存僥倖?或是不敢面對?還是根本不以公款與責任為意?
社論指出,“烽火外交”的六年大話,扁政府最後竟落得以“外交金光黨”的“受害人”身分收場。虎頭蛇尾,何其可悲!既然邱義仁坦承要負最大責任,這十億元自當記在他的帳上,至少檢調要讓他說出事件原委,把其間各層的白手套關係交代清楚;否則,這個案子就不應該在“外交”部結案,並應透過司法程序追究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