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聯合宣言(1998年11月26日)
應日本國政府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于1998年11月25日至30日對日本進行國事訪問。這是中國國家主席首次訪問日本,具有重要曆史意義。江澤民主席會見了日本天皇明仁,幷同小淵惠三內閣總理大臣就國際形勢、地區問題和中日關系深入交換了意見,達成廣泛共識。訪問取得了圓滿成功,雙方發表聯合宣言如下:
一
雙方認爲,冷戰結束後,世界朝著建立國際新秩序正經曆著重大變化。經濟進一步全球化,相互依存關系加深。安全對話與合作不斷取得進展。和平與發展仍是人類社會面臨的首要課題。建立公正與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謀求21世紀有一個更加鞏固的國際和平環境,已成爲國際社會的共同願望。
雙方確認,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以及《聯合國憲章》的准則是處理國與國之間關系的基本准則。
雙方積極評價聯合國在維護世界和平及促進世界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所作的努力,認爲它應爲建立和維護國際新秩序發揮重要作用。雙方贊成對聯合國包括安理會進行改革,以使聯合國工作及其决策過程更好地體現全體成員國的共同願望和集體意志。
雙方主張,徹底銷毀核武器,反對任何形式的核武器擴散。呼籲有關國家停止一切核試驗和核軍備競賽,以利于亞洲地區和世界的和平與穩定。
雙方認爲,中日兩國作爲亞洲和世界有影響的國家,在維護和平,促進發展方面負有重要責任。雙方將在國際政治、經濟及全球性問題等領域加强協調與合作,爲世界和平與發展及人類的進步事業作出積極貢獻。
二
雙方認爲,冷戰後,亞洲地區形勢繼續走向穩定,域內合作不斷深入。確信亞洲地區在世界政治、經濟和安全事務中的影響進一步增强,在未來世紀將起重要作用。
雙方重申,維護地區和平、促進地區發展是兩國堅定不移的基本方針,雙方不在本地區謀求霸權,不行使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主張以和平手段解决一切糾紛。
雙方對目前東亞金融危機及其給亞洲造成的困難表示極大關注。同時認識到本地區經濟基礎穩固,確信通過總結經驗,進行合理調整與改革,加强域內及國際協調與合作,亞洲經濟一定能够克服困難,繼續向前發展。雙方一致認爲,應以積極姿態,迎接面臨的各種挑戰,爲促進本地區經濟的發展作出各自應有的努力。
雙方認爲,亞太地區主要國家之間的穩定關系對本地區的和平與穩定十分重要,雙方將積極參與東盟地區論壇等地區內各種多邊活動幷開展協調與合作,支持一切有利于增進了解,加强信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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