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8日電/臺灣秘密外交是否時常被外國“倒帳”?“外交部”昨天表示,過去曾有三個貸款案發生“延遲還款”,亞太司主管的一件已解決還款,中南美一件和解,另一件循法律途徑解決,臺方勝訴。
至於秘密外交中援贈的款項,還有多少付諸東流?“外交部”表示基於外交工作需要,無法說明。
聯合報報道,據指出,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在處理巴紐建交案密款追索不得時,如果祕而不宣,將款項打列呆帳,按審計規則,要四、五年後才會清算,也就是參與的人若不爆料,要等到清算時,全案才可能曝光。
據指出,這是陳水扁及邱義仁等核心最不滿黃志芳的原因。黃不但不打列呆帳,還台星兩地提告,等於敲鑼打鼓;並向多位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朝野“立委”報告,形同切割自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