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王作榮:巴紐案百分百洗錢 邱黃應該自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5-09 11:03:50  


王作榮認為,巴紐案百分百洗錢,邱黃都應該自殺負責。
  中評社香港5月9日電/針對台“外交部”推動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款遭侵吞案,前“監察院長”王作榮今天批評,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與前“外交部長”黃志芳都應為這件醜事自殺。他認為,巴紐案是百分之百洗錢的案子,不是把錢貪到荷包的問題,他相信檢察官會查出結果,而“監察院”即使有“監察委員”,能發揮的作用也不大。

  中央社報道,許久未現身的王作榮上午出席監察院舉辦的“第一屆監察法制學術研討會”,會後面對媒體詢問對巴紐建交案的看法,侃侃而談。

  他一開口就說,巴紐建交案是百分之百洗錢的案子,不是邱義仁、黃志芳把錢貪到荷包的問題,這是洗錢的問題,至於幫誰洗錢,他也搞不清楚。

  王作榮表示,現在全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好在五二零政權就要移轉,相信在這樣的情況下,檢察官也不敢隨便,程序一定會繼續下去,會查出結果,他完全放心。

  被問到“監察院”是否可在此案追究、彈劾行政機關及公務人員的疏失?他說,監察權之前被“修憲”一搞,能發揮作用的機會不是很大,只有一點榮譽的作用,就是高官被“監察院”提出彈劾就會沒有面子,除此之外,實際作用不是很大,“此案還不用著‘監院’”,更何況現在沒有“監察委員”,等到未來補實後,再行使監察權也不遲。

  王作榮指出,邱義仁、黃志芳與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等三名官員用不著彈劾,因為彈劾結果如果有刑事責任就會移送司法機關,如果有行政疏失或決策錯誤,就會送到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

  他認為,日前“外交部”會計長楊德川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的答詢內容,指出此筆款項可列為意外事故,根本是“胡說八道”,只有那樣的“外交部”才會有這樣的會計長,這種會計長應該被撤職。

  巴紐案最被王作榮感到疑惑的,就是“外交部”憑什麼去開私人帳戶?為何開帳戶時,未讓“外交”官員甚至駐新加坡代表參與其中?為何這麼放心把三千萬美元交給兩個騙子手上,全世界都沒有這樣的例子,“這是大笨蛋,即使是個白痴也不會做這樣的事情”。

  他認為,黃志芳作出把錢匯到私人帳戶去的事情,就應該自殺,“我不是說黃志芳會貪污,黃志芳沒有這個膽量貪污,沒有膽量碰這個錢”,命令黃志芳這樣做的人,也應該負責任,邱義仁和黃志芳做這種醜事,兩個人都應該自殺。


    相關專題: 台灣政黨博弈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