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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千億暴利 在華外資金融機構捐款不成比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5-21 09:28:23  


 
  按照昨日工行H股收盤價5.97港元/股計算,高盛集團在工行上獲得的回報超4.5倍,共計賺取超100億美元。但高盛集團並非孤單的例子,其他外資金融 機構也享受到了豐厚回報,這尚不包括投資在非上市銀行上的盈利以及在投資過程中獲得的認購期權、優先購買權等潛在的價值。 

  以昨日收盤價計算,滙豐銀行持股19%交通銀行,浮盈107.78億美元,約是其當初投資額的5.32倍;花期銀行持股3.78%浦發銀行,浮盈6.07億 美元,約是其當初投資額的9.06倍;恒生銀行持股12.78%興業銀行,浮盈29.8億美元,約是其當初投資額的14.33倍;瑞銀集團持股1.33% 中國銀行,浮盈12.36億美元,約是其當初投資額的2.47倍;蘇格蘭國家銀行持股8.25%中國銀行,浮盈76.67億美元,也約是其當初投資額的 2.47倍;高盛持股4.93%工商銀行,浮盈100.28億美元,約是其當初投資額的3.88倍;國際金融公司持股3.2%興業銀行,浮盈7.46億美 元,約是其當初投資額的14.34倍。 

  專家觀點 :“忽視社會責任將失去長期效益” 

  復旦大學金融學教授孫立堅表示,也對這次包括外資金融機構在內的一部分企業在地震中的表現感到“納悶”。他認為這些企業,尤其是外資金融機構、房地產行業是中國改革開放中獲利最大的兩大集團,他們得到的好處最大,但是拿出的數額相對於他們的利益有些“說不過去”。 

  在孫教授看來,這些企業表現出的是“西方個人主義的商業行為”,他們不理解亞洲人民在患難的時候所表現的共存的關係,不太理解亞洲的商業文化。對於這些企業,雖然短期利益損失較少,但在百姓看來,它們忽視了社會責任感,因此將失去更多的長期效益。 

  此外孫教授還認為,這些企業的行為也為中國政府帶來難題,因為政府給了它們很多政策上的優惠,按理說,它們也應該自願地在政府和人民碰到危難的時候給予支持。但這些企業在這次地震中的表現,很難進一步在中國長期獲利,進一步取得扶持。 

  但也有網友表達了不同的意見,網名為“金筆頭”的網友在某知名論壇上稱,從經濟學的一般定義來講,它並不承認金融業在構建和諧社會中履行與它經營宗旨相悖的社會責任。因為金融業特別是銀行業的天性在於追求利潤最大化,它的首要目標與責任是對廣大股東負責,而不是對社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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