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8日電/馬英九考慮將“國務機要費”卷證解密,陳水扁辦公室審慎因應,昨日與專家學者研商對策認為,此事涉及憲政制度穩定,未來馬英九卸任也會面臨接任““總統””能否將其核定的機密解密。馬若輕率為之,恐涉及洩露“國家機密”,綠營亦可排除“總統”的刑事豁免權,對馬提內亂、外患罪訴訟。
中國時報報道,昨日參與扁辦公室討論的台北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陳耀祥指出,“總統”的“國家機密”特權是專屬“總統”的權力,大法官第六二七號“釋憲”文中有清楚說明,“憲法”賦予“總統”有單獨核定且永久保密的權限和責任,這個部分即使是在“總統”卸任後,接任的“總統”也應尊重。
涉憲政層次 司法不應介入
他更指出,“總統”基於保衛“國家安全”核定的“國家機密”,是非常例外的狀況,專屬於“總統”權限,屬於政治和統治權問題,不是法律層次問題,司法不應介入。
他強調,“‘國家安全’應有一貫性,要非常謹慎”,若未經一定時限,現任“總統”馬上將前任“總統”核定的機密卷證解密,則未來不管是同黨或不同黨的接任“總統”也可比照辦理,此例一開,恐將“嚴重影響憲政制度的穩定性”。
真假不重要 南線只是代號
陳水扁“國務機要費”辯護律師楊芳婉表示,馬英九必須考慮到,在大法官六二七號“釋憲”文已經賦予“總統”“國家機密特權”之後,現任“總統”對前任“總統”的“國家機密”核定,是否有審查空間?如果有,程序如何進行?範圍有多大?“南線專案”只是代號,這代號的真假不重要,重要的是“總統”是否執行那些祕密外交任務。
對於外界質疑前朝政權移交檔案不完整,卸任“總統”辦公室發新聞稿表示,當年“奉天”專案〔“國家”秘帳〕檔案資料在“國安會”及“國安局”,陳水扁也是向該等機關調閱詢問才有所瞭解;“總統”檔案移交不應以“總統”親自列入交代的文件為限,要以行政部門各部會、各“國安”單位及“總統府”各局處室所移交檔案整體來評斷。
“國務機要費”解密與否,“總統府”列為“最高機密”,幕僚透露,由於“國家機密”保護法明定,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的“國家機密”應永久保密,馬英九認為慎重為宜,必須先了解機密檔案內容,最快本周內決定是否解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