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日電/臺灣聯合報今天發表署名文章指出,陳水扁與特偵組的“絕對機密”大鬥法,原本要把馬英九拉進風暴,但馬英九最後以“同意而不解密”的方式,讓兩造得以繼續搏擊。這場機密特權與司法審查的衝突,馬完全退出戰場,迴避了政治爭議,把難題留給法院。
馬英九的考慮,是想兼顧機密需求與司法尊嚴,因此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廿六條的規定“同意”特偵組使用。這種“對特定人士在特定時間解密”的方式,在一方面,特許檢院可以穿越機密,卻排除不特定大眾窺密,讓審理過程得以存續;另一方面,司法取得解密之“實”,馬卻不必承擔解密之“果”,可謂一舉兩得。
文章認爲,表面上,馬英九態度保持中立,實際上,已在變動現狀最小的情形下,暗推特偵組一把。連扁幕僚都忍不住誇是“高招”。尤其,扁營已經放出狠話,宣告“解密”就是下階段交鋒爭點;馬英九若貿然解密,雖不致在內亂外患上敗訴,卻會陷入馬扁捉對廝殺的陷阱,徒然壯扁聲勢而已。
在政治戰場上,馬英九的作法雖利多於弊,卻不免讓苦候真相的民眾大失所望,因此難免遭到批評。不少人認為,阿扁主張的“機密”,是一種逃避刑責的“元首濫權”,他們期待二次政黨輪替能得到“轉型正義”;就這點而言,馬英九的表現顯然讓他們失望。
在司法戰場上,馬英九其實也“為德不卒”。由於相關卷證仍是機密,被告仍得拒絕或限制檢方的對質詰問,檢辯的攻守地位並不對等,這對檢方不利。而依法訴訟程序不得公開,實情仍將封存在法院之內,就算審理終結,除非馬最終解密,人民將永遠被排除真相之外。
馬英九選擇同意的苦衷可以理解,是政治制高點不得不然的決策,但在渴求水落石出的民眾看來,卻是過於鄉愿。守護憲政不只是司法機關的責任,“國家元首”也有為程序正義把關的義務;面對歷史的晦暗,人民翹首企足的是陽光,不是黑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