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8日電/台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刊登社評說,儘管“總統”大選早己落幕,但綠卡風波仍在繼續燃燒,連日來民進黨“立委”不斷抨擊若干“閣員”擁有綠卡,儼然把有無綠卡當做是否對台灣忠誠的指標,如此做法,不只矯枉過正,而且根本就是選舉奧步的延續,只不過凸顯民進黨企圖鬥臭國民黨政府而已。
依照台灣相關法律規定,公務人員不得擁有雙重國籍,因此任何官員如果擁有其他國籍,不但應該下台,而且明顯觸法,其長官或上級單位也有失察的責任。問題是,綠卡並不等於國籍,它只是一種給外國公民的永久居住許可證,持有綠卡意味持卡人擁有簽發國的永久居留權,也可以在一定時間內免去入境簽證,但並不表示持卡人即擁有簽發國的國籍;美國國籍與移民法就明白規定,綠卡持有者是不屬於美國國籍,也不具美國公民身分的外國人。
再就相關法令來看,台灣以往雖對雙重“國籍”嚴格限制,但對綠卡並未特別規範,僅在一九七九年由人事行政局“函釋”,對於擔任公職者,如果擁有綠卡雖然“暫不作限制”,但籲請各機關納入做為用人的參考。此後將近三十年,此一函釋一直是行政機關處理綠卡的唯一依據,也就是政府並未限制公職人員擁有綠卡,但“是否持有綠卡”則會做為用人的參考。在這樣的狀況下,擁有綠卡自然不被視為違法的行為。
社評指出,更重要的是,有綠卡並不代表會賣台,對台灣不忠;沒有綠卡的人也不能保證就一定會愛台,對台灣忠誠!必須檢驗綠卡持卡人當初申請綠卡的動機,以及擁有綠卡後的作為才能判斷。如果真是想藉由獲得綠卡再取得其他國家的國籍,其對台灣的忠誠,確實令人懷疑,但若是其他狀況,當然也不能一概而論。
以台“外交部長”歐鴻鍊為例,他在瓜地馬拉大使任內取得綠卡,是因為將屆退休之年,希望退休後赴美陪伴親人,因此參加美國移民抽籤中籤後,就辦理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換言之,其動機既非懼於國難,也不是見異思遷,更不是申請政治庇護,而只是退休後想到美國陪伴親人,頤養天年,試問,這跟對台灣忠不忠誠有什麼關聯?再說,他雖在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即已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但並未行使,在今年四月被徵詢入“閣”後,又以最快的方法主動放棄永久居留權,試問,如此做法又有那一點對台灣不忠?
再以目前被影射的“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為例,在美國教學多年,早有機會申請成為美國公民,但他始終不為,而且還在台灣處於風雨飄搖的時刻,放棄高薪回台任職,二十多年來,更始終用“中華民國”護照,美國簽證進入美國,試問,就算他曾經擁有綠卡,就能指責他對台灣的忠誠有問題嗎?
社評指出,顯而易見,民進黨“立委”只不過藉題發揮,希望以部分“閣員”的綠卡來質疑他們對台灣的忠誠,進而摧毀政府的整體形象,這當然是選戰的延續,也是民進黨一貫抹黑的伎倆,識者固然不為所惑,但對不明究裡的民眾,確實不無影響。有鑒於此,我們呼籲政府,除了必須以高道德標準要求所有持有綠卡的公務人員,立即放棄綠卡,同時也應修改相關法令,將綠卡納入禁制範圍,如此既可以建立規範,也有助於導正社會觀感,更免得民進黨“立委”再藉機惹事生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