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民新權利
條約中將制定具約束力的歐洲聯盟基本權利憲章,但英國與波蘭已取得不參與的權利。
一百萬歐洲公民可以連署“請求”歐盟執委會在特定領域內提案立法。
新政策
條約包括共同能源政策與對抗全球暖化策略等新目標。
在貿易政策上,公平競爭成為確保內部市場適當運作的必要條件。
在安全問題上,條約引進一旦發生恐怖攻擊可適用的“團結”條款。會員國遭攻擊或其他災害,如果提出要求,將獲得其他會員國協助。
組織與職位
在輪值主席職位上,目前由會員國每隔六個月輪流出任主席,未來由二十七個會員國組成的歐洲理事會,其主席將由各國領袖選出,任期兩年半。
主席將籌備高峰會,並在世界舞台上代表歐盟,但希望能不侵犯到新職位“外交事務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的職權。
這個新的外交政策職位將結合目前歐盟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最高代表與對外關係執委兩個職務,前者目前由索拉納出任,後者則由費瑞羅─華德納擔任。
擔任此職者也將出任歐盟執委會副主席,協調歐盟一切對外行動。
而未經民選的歐盟行政部門歐盟執委會,為了增加效率,從二零一四年起將減少執委人數。目前每個歐盟國家可出任一個執委職位,未來執委人數則為歐盟國家的三分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