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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30日可換人民幣 大陸QDII可間接入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6-27 08:49:04  


  中評社香港6月27日電/台灣行政當局26日通過“開放台灣地區辦理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案,將自6月30日開始受理島內金融機構及外幣收兌處申辦人民幣兌換業務,以方便大陸旅游者來台換取新台幣使用。

  新華網報道,根據台灣金融部門制定的辦法,任何自然人都可以兌換人民幣,每人每次不得超過人民幣2萬元。

  據介紹,本月12日,台灣立法機構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第三十八條及九十二條,允許人民幣在台兌換。台金融主管部門也已制定了人民幣在台灣地區管理及清算的具體辦法。

  台有關機構負責人表示,開放台灣地區進行人民幣買賣主要是爲大陸旅客提供方便。至于2萬元人民幣的限額,將來必要時可作調整。

  台灣行政當局當天還宣布第一批五項兩岸金融松綁利多,其中包括取消外資需出具資金非來自大陸地區的聲明規定,大陸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即可透過間接方式投資台灣市場。

  獲得通過的調整兩岸證券投資方案短期計劃包括:開放台港ETF相互挂牌、有限度開放香港交易所挂牌企業得來台第二上市(櫃)、放寬基金投資涉陸股之海外投資限制,及開放赴大陸投資證券期貨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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