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賣契約成尋親線索
客廳的墻上掛滿了老伴家人的照片,一張密密麻麻的全家福上足有四五十人,可是屬於盧文珍的直系親人沒有幾個。
坐船到了惠安後,6歲的盧文珍被交給了惠安下坑村一個經常去台灣賣米的商販李文土。但是這個商販又把他轉賣到了石獅永寧鎮沙美村,給當地人盧遠德當兒子。就是從那時起,他有了盧文珍這個名字。
在盧文珍收集的資料當中,還保存著當年盧家買兒子的那份寫在紅布上的墨汁字據,也就是盧文珍第二次被賣的“契約”。
老人回憶說,這份“紅布契約”是自己長大後,不斷央求已移居香港的養母盧老太太,好容易從眾多廢棄物當中 “搶救”回來的。照著“紅布契約”上寫明的情況,盧文珍曾多次去惠安找過那個賣米的商販,但因年代久遠,聯繫不上自己的第一個“買主”了,這也就斷了他尋找台灣親人的線索。
雖然被賣,但是懂事以後的盧文珍對家人沒有一點恨意,“那時家裏很窮,很多人家的小孩都只能賣掉。”樸實的老人一生勤勞,20多歲時在石獅認識了老伴,在廈門成家立業後有了兩個兒子,這些都沒辦法取代思念親人的心。
“雖然離家61年,但是我還記得,我家裏有個祖母,一位叔父叫合家,他在彰化工作。我父親叫吳忠,是在村裏的廟中做神童的,就是替神說話的人,母親早逝,姓施。”老人說,雙親的名字,他都是聽祖母叫喚時記住的。兄弟姐妹一共5人,有3個哥哥一個妹妹,然而老人記得的名字都是小名,“大哥方阿,二哥梁阿,三哥格阿,妹妹叫阿琴,那時才3歲,還不會走路。”
自己的大名,盧文珍記得很清楚,“我叫吳合宜。”
“像他這樣連地址都沒有的,很難找。”在廈門市台胞聯誼會,聯絡處的工作人員告訴本報記者,近年來上門求助尋親的大多是60歲以上的老人家,但是由於年代久遠,他們零碎的記憶往往沒辦法提供真正有效的尋親線索。“直系的親屬還好一點,很多隔代的,依靠中間機構來尋找,基本上不可能。”她誠摯而又帶點無奈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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