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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鈞:王建煊應“多辦大案子,少耍嘴皮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7-08 11:33:30  


  中評社香港7月8日電/針對準“監察院長”王建煊對媒體表示,曾跟馬英九說“小心‘監察院’彈劾你”。國民黨籍“立委”李鴻鈞今天表示,“監察院”彈劾“總統”須經“立法院”同意,且“監察院長”依法不得干涉彈劾案,王建煊應“多辦大案子,少耍嘴皮子”。

  中央社報道,王建煊七日在電視專訪中指出,不會接受任何人干擾“監察院”辦案,包括馬英九在內。王建煊轉述,“總統”提名他出任“監察院長”時曾說“提名你後就完全失控了”,王建煊說他也開玩笑地回答“小心我們彈劾你”。

  針對王建煊上述說法,李鴻鈞上午在“立法院”表示,依據“監察法”,“監察院”確實有權彈劾“總統”,但也規定,“監察院長”不得干涉監委彈劾;且依據“憲法”,“監察院”彈劾“總統”,須四分之一“監委”提案,過半同意,最後還要經“立法院”同意。

  李鴻鈞表示,很少看過現任“監察院長”上電視接受專訪,王建煊應注意發言場合、身分,“多辦幾個大案子,讓人民大快人心,少上電視耍嘴皮子”。

  依據“監察法”第五條,“監察院”可依“憲法”規定對“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第十二條規定,“監察院院長”對於彈劾案,不得指使或干涉。“憲法”第一百條規定,“監察院”對“總統”、“副總統”的彈劾案,須全體“監委”四分之一以上提議,過半數的審查及決議,向“立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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