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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寫提案 交“利”委連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7-21 09:46:32  


  中評社香港7月21日電/臺灣聯合報今天指出,單一選區“國會”新制並沒有提升立法品質,“立委”紛紛提出錢坑法案,遭利益團體包圍的情形也更加嚴重。六月的經濟委員會,“經濟部”有一個“如何保障台商”的專案報告,業者竟然公然就在台下寫提案,並且分發給在場“立委”連署,囂張程度,官員都嘖嘖稱奇。

  同樣在六月,經濟委員會審議“能源管理法”,委員會公然邀請建築公會榮譽理事長、前台聯“立委”陳銀河等利益團體列席。開會期間還有某開發銀行的黃姓副董事長在“立委”間穿梭、分送名片,遊說“立委”“不要通過能源法”。當時民進黨“立委”李俊毅一到會場簽到,就被業者包圍,還嚇了一大跳。

  其他委員會也有類似狀況,只不過“挺身而出”的是“立委”自己。內政委員會審議建築法關於是否強制工地主任加入工會提案,業者普遍不贊成,某位營建業出身的“立委”在協商時說明假如強制入會,對營建業者造成多大的困擾,最後達成的決議是“工地主任加入工會,工會不得拒絕”,強制條款果然沒過。

  為了讓朝野協商“攤在陽光下”,表面上“立法院”修訂“立委”職權行使法,規定所有朝野協商都必須錄音錄影,事實上錄音錄影只限於“台上發言”,“立委”在台下的交易完全不會入鏡,也不會做成紀錄,規定形同具文。 

  更荒謬的是,所謂的錄音錄影也只是當作存檔,即使“立委”都不能把資料調出來,遑論一般民眾和社會團體。為了避免“黑箱作業”的朝野協商錄音錄影,根本起不了任何監督作用。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在休會前推刑法修正草案,擬擴大易科罰金適用範圍,“法務部”擔心將造成“富人用錢贖刑、窮人入監服刑”的結果,早就強烈反對,但因遊說團體著力甚深,竟連國民黨大小黨鞭都已簽字同意,“法務部”無力阻擋。若不是因為法案尚未達到一個月的協商期,在民進黨團尚有異議情況下無法表決,這個案子可能已經過關。 

  錢坑法案更多不勝數。衛環委員會初審表決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八條修正草案,允許中油、台電等“國營”事業具公務員身分的勞工,可享“雙退休俸”。近幾屆“立法院”都必定出現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這一屆新“國會”也不例外;不少“立委”挖空心思要幫村里長爭取福利,增加保險、出境考察等各種名目不一,既被歸為“錢坑法案”,也有“綁樁”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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