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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踢屁股 陳水扁決定控告蘇安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7-22 12:42:12  


陳水扁7月20日參加民進黨全代會與黨主席蔡英文有說有笑,隔天卻被民眾襲擊,傳出尾椎受傷。(中評社 資料照片 鄒麗泳攝)
  中評社台北7月22日電(記者 鄒麗泳)陳水扁昨天到台北地方法院出庭,遭愛國同心會成員蘇安生偷襲,台大醫院診斷為尾椎受傷。陳水扁辦公室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他已決定委請律師向施暴的蘇安生提告。扁卸任後,第一位告“國防部長”陳肇敏誹謗,蘇安生成為第二位被告者。
  
  陳水扁表示,面對各種言詞的羞辱與謾罵他都可以忍受,但對暴力行為他絕不姑息縱容。尤其以政治理念不合就無限上綱將暴力予以合理化,特別是蘇姓男子曾以政治的理由攻擊過顧立雄律師與許世楷前“駐日代表”,如果今天一而再、再而三,甚至攻擊卸任“總統”後還能逍遙法外、為所欲為,不但助長社會暴力氣氛,更是對台灣民主法治莫大的諷刺,因此決定予以提告,期能遏止此不正常的惡行。

  陳水扁說,對於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與集會結社自由他始終堅持予以百分之百的尊重與保障,甚至“寧可過、不要不及”。
  
  針對媒體報導扁是因臨時改變路線才遭到襲擊,陳水扁表示,法院的傳票清楚寫著“應到處所”即台北市博愛路131號法院大廈二樓第七法庭。出庭前夕,特別交代下車地點應視現場狀況再行決定。當天特勤曾回報原規劃下車點聚集大批群眾與媒體,並有抗爭情事,為避免與民眾發生推擠與衝撞,因此決定依傳票所載應到處所,由博愛路131號正門進入。
  
  陳水扁表示,當日搭乘的箱型車為特勤中心所提供的公務車,因事前指示行程務必低調,不要驚擾其他出入法庭的民眾,因此取消前導警車與車隊,但依然是搭乘公務車並未換乘民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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