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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陸資入台 8月就可推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7-28 16:36:18  


今年四月,一批大陸富豪前往台灣考察商機,為陸資入台探路。
  中評社香港7月28日電/台灣“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委”陳添枝今天表示,陸資入台投資項目為下一波的鬆綁重點,其中包括開放陸資入台投資不動產、台股、生產事業、服務業等,各部會已積極研擬中,八月底前有一部份項目可優先推動。

  據中央社報道,相關財經官員指出,不涉及兩岸協商、可優先單方面鬆綁的項目,包括鬆綁海外台商、企業回台上市的條件及放寬海外企業來台募資用於大陸投資限制等,讓含20%以上陸資的企業也能來台籌資,海外企業來台籌資後可用於投資大陸廠房等,提高台灣的籌資競爭力。

  陳添枝表示,繼日前將企業赴陸投資上限由淨值的40%放寬至60%後,下一波的鬆綁重點將是陸資來台投資,但由於涉及範圍項目很大,因此若符合對台灣有利、風險控管程度小、不需兩岸談判者等三條件者,可望優先鬆綁,而各鬆綁項目複雜度不同,將逐步開放。

  陳添枝表示,相關部會正在研擬陸資來台投資的鬆綁項目,主要項目包括開放含陸資企業來台上市、開放大陸QDII(合格境內投資者)投資台股、開放陸資投資台灣生產事業、服務業等,其中服務業包括銀行、餐廳、商店、不動產等。

  外界關心下一波的鬆綁幅度及時程,對此陳添枝表示,“要一段時間”,但會有部分項目八月底前應可優先開放,各部會近期將提出可優先鬆綁的項目。

  據相關官員指出,有關不涉及兩岸協商的項目可望優先鬆綁者,其中包括開放海外企業來台籌資可投資大陸,以提高台灣相對於香港的籌資競爭力,及鬆綁海外企業、台商回台上市限制條件。

  以目前海外企業、台商回台上市為例,第一上市仍有三大限制,第二上市也有二大限制,相關官員指出,基於第一、第二上市標準應平衡,傾向先完全取消第一上市中,企業對大陸投資不得逾淨值40%的限制。

  台灣“行政院”日前通過調整兩岸證券投資計畫,其中開放香港掛牌企業可來台第二上市發行TDR(台灣存託憑證)等有價證券,但在大陸地區註冊、陸資持股逾20%等兩大類仍不得申請。

  陳添枝表示,進一步開放逾20%陸資的海外企業來台上市籌資,必須能落實公司治理,包括財報、資訊揭露透明,並克服監理挑戰,如籌資的資金運用、外匯管理等。

  他表示,開放含陸資海等外企業來台上市,鬆綁的方向是確定的,但幅度將採逐步鬆綁,第一階段將逐步鬆綁含陸資20%不得申請的限制,第二階段才會考慮開放純陸資來台上市。

  相關官員指出,各國都在吸引外資到當地掛牌籌資,以國際監理慣例而言,可透過第一線的輔導上市的券商、會計師確保相關資訊透明化,開放陸資持股逾20%的外國企業來台上市,技術及監理問題不大,就等“陸委會”的兩岸政策定調,就可優先推動。


    相關專題: 兩岸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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