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9日電/上海茂盛集團董事長、“公路大王”劉根山已經於7月中旬被浙江省檢察院正式批捕,涉嫌罪名之一爲抽逃注册資本金。
中國網透露,2007年11月,國家審計署審計發現,紹興交通投資有限公司將其持有的紹興市甬金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30%股權轉讓給上海茂盛企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造成了3.06億元以上的國有資產損失。此外,上海茂盛企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涉嫌以借款的名義抽逃注册資本金1.5億,從2002年12月11日至2004年8月19日止,造成紹興市甬金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1411.38萬元利息損失。
目前,涉及此事的部分官員已落網。其中,時任紹興市交通局局長蔡繼東於5月19日被浙江省檢察院立案偵查,6月初被正式批捕。該局副局長張來興於6月30日被浙江省檢察院正式立案。浙江省政府前秘書長、紹興市委書記馮順橋,因紹興上虞腐敗案於5月14日被“雙規”。 劉根山於6月初在上海被捕,目前關押在浙江省看守所,據稱不許取保候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