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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機密註銷 馬除弊首刀朝扁砍去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8-06 16:16:46  


“到死都不能透露”?“國務費”卷證等機密列等被馬英九全部註銷,陳水扁只好引脛受戳了!
  中評社台北8月6日電/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所涉的“國務機要費”案,“總統府”下午正式宣布,將陳水扁列為絕對機密的“國務費”卷證等機密列等全部註銷,使司法得以順利進行審理。“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上午表示,因為馬英九已逐一審視過所有的資料與卷證,認為這些資料卷證無一應列為機密。

  台灣民間建議馬英九應積極除弊、讓“國務機要費”文件解密聲浪近期高漲。馬早在7月14日台灣高等法院駁回陳水扁“機要費”案返還物的抗告後,就指示核心幕僚研究解密、降密的問題。如今,全案釐出輪廓,被陳水扁列為絕對機密的“國務費”卷證等機密列等全部宣布註銷,馬英九除弊的第一刀,就砍向陳水扁! 

  王郁琦上午接受媒體訪問表示,由於它們自始就不應成為機密,因此自然應以註銷的作法,較符合全民的期待。因為外界一直使用的所謂“解密”、“降等”,反而是指它們是應成為機密,但因為條件改變或時間變遷,已無加密的必要而解除其機密。“總統府”是採取“註銷”,而非“解除機密”或“機密降等”的作法,是經過思考的,

  台灣《聯合晚報》報導,王郁琦上午表示,“總統府”立即將此一決定,發出公文給相關司法部門及單位,司法即可很快地引用有關卷證或憑證,進行司法的審理。 

  王郁琦強調,“總統府”只考慮一件事情,就是判斷整起“國務機要費”案的卷證資料,是否足以為“國家機密”,至於陳水扁及其夫人吳淑珍所涉的司法案件,是由檢調及法院去決定是否涉及不法,“總統府”對此不表示意見,也沒有意見。 

  陳水扁去年列為絕對機密的這些“國務機要費”卷證資料,共有五類,但可以粗為兩大類,一類為單據,一類為筆錄。而細分五類,則是包括一、90年到94年的君悅飯店的發票明細表。二、89年1月到95年6月的“國務費”全部支出單據。三是 89年1月到95年6月底的“國務機要費”相關資料,包括預算書、分配表。第四是89年1月到95年6月的領款人簽收的支出傳票影本。第五是陳水扁及本案相關涉案人或證人的偵訊筆錄及筆錄的相關附件。 

  王郁琦表示,以兩大類區分,第一種是單據,所謂單據就是發票的號碼及品項等,跟“國家機密”保護法所稱的足以影響國家安全的資訊、資料完全無涉,本就不應列為“國家機密”。第二種是偵訊筆錄,這一部分因筆錄是檢察官所製作,縱如有涉“國家機密”,也應由檢察系統報請“總統”是否列為機密,陳水扁卻自行決定列入機密,在程序上有瑕疵,且法院及檢方都認為筆錄內容並無機密可言。 

  綜合以上情況,加上已全部逐一審視所有的單據及卷證資料,王郁琦說,“總統府”認定無一可列為“國家機密”,因此全部予以註銷。 

  定案! 馬“註銷”“國務費”機密檔案 

  另據tvbs報道,“國務機要費”的機密檔案,究竟要不要解密?“總統府”今天終於有了答案,馬英九已經確定,要“註銷”“國務機要費”的絕對機密檔案。 

  幾個月來“總統府”審慎檢視,認為“國務機要費”檔案並不涉及機密問題,因此今天上午決定,要註銷“國務機要費”的機密設定。

  “國務機要費”中的六大卷證,包括南線專案等文件,被陳水扁列為機密,使得偵辦上出現困難;之前“總統府”方面同意檢調偵辦這起案件時,可以使用機密檔案,但尋求“法務部”的解釋,認為機密檔案是不可以複製的,偵辦再度受到阻撓,因此“總統府”方面今天決定註銷機密。

  所謂“註銷”和“解密”有認知上的不同,“解密”表示該檔案曾經是機密,如今進行解密,而註銷則意味著該檔案原本就不是機密,因此進行註銷。

  下午“總統府”方面由祕書長詹春柏召開記者會說明整個決定註銷機密的過程。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0條規定,原核定機密的機構(“總統府”)同意的話,就可以使用,但是使用上仍要遵照“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5條規定。

  儘管如此,但司法單位據此規定進行司法程序時,發現仍有不足,因此在6月初和“總統府”方面連繫,希望可以解密處理,以便“高檢署”持有的資料可以繼續使用,對此“總統府”方面謹慎看待,調閱多方資料後,認為其中並無涉及“國家機密”保護法,也就是“經披露後會危害到國家利益或傷害國家利益”,因此決定以註銷機密處理,整個過程合乎“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0條規定。

  至於註銷“國家機密”等級的檔案,包括了2001年到2005年度,“總統府”提供君悅飯店開立的統一發票,報支“國務機要費”的明細表、2000年1月1日到2006年6月30日,“總統府”支領“國務機要費”檢具的單據、2000年1月到2006年6月30日,“國務機要費”相關的資料,包括7本預算書、7份“國務機要費”各月份的分配表、“國務機要費”支出報告表影本、2000年1月1日到2003年6月30日,經領款人簽收用印的支出傳票影本等,都註銷機密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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