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8日電/馬英九日前核定註銷“國務機要費”卷證的絕對機密等級,無異在政壇上丟下一顆炸彈,尤其是對民進黨與陳水扁來說。台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發表社評說,馬英九的作為,雖然引來不少的喝采,認為是為所當為,但這不是我們想討論的重點。民進黨與陳水扁的反應,以及這些反應所呈現的矛盾,才是我們要向社會大眾闡述的論點。
從民進黨高層以及陳水扁辦公室的發言來看,他們還是彈泛政治化的老調。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說這是一個政治決定,而不是一個“總統”秉著權責與法律做出的決定。我們不能不指出,馬英九的決定的確是政治性的決定,但政治性的決定也可以是正確的決定,同時也可以是秉著權責與法律做出的決定。這是一個政治性決定,因為這個決定必然引起民進黨與陳水扁的反彈。這也是一個正確的決定,因為這個案子牽涉到“總統”能不能用機密特權來掩飾貪腐的問題,大多數人民都要有一個答案。這個決定也是馬英九秉著權責與法律做出的決定,否則他不必組成專案小組逐一檢視卷宗,確信沒有任何一樣東西符合機密的定義後,才核定註銷。
社評指出,民進黨為了強化馬英九決定的政治性,還特別以“救民調”和“清算論”的論點為佐證。馬英九的決定是不是救民調,沒有人知道,但可以確定的是,馬英九也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起責任,如果真有機密,馬英九的民調可能還要再往下掉。民進黨又何必這麼悲觀,認為馬英九的民調會上揚呢?除非大家發現原來其中真的沒有機密。
至於“清算論”,那已是等而下之的手法。羅織證據,那才是清算;馬英九只是想讓證據說話而已,那是就事論事,民進黨又何懼之有!
社評指出,比較值得注意的是陳水扁辦公室的聲明稿。稿中指出:避免“國家”機密資訊於審判庭中遭揭露,致危及“國家”安全與利益,遂依釋字第六二七號意旨,並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將“國務機要費”相關機密之卷證資料,核定為絕對機密事項,應永久保密,不得公開。陳水扁辦公室還表示,“總統”保守“國家”機密的義務不因卸任而消失,若接任“總統”的人只因政治鬥爭,任意將前任“總統”所核定應永久保密之絕對機密予以註銷,不但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與利益,更陷卸任“總統”於保守“國家”機密與爭取自我辯護兩難之處境,直接剝奪卸任“總統”行使保守“國家”機密之程序權,以及“憲法”所賦予之訴訟權。這個說法,乍聽有理,實際上錯得離譜。
社評認為,陳水扁擔任“總統”時,固然有權將“國務機要費”卷證列為絕對機密,但在馬英九“總統”就職時,應該把機密的內容完全交接予馬“總統”,因為這不是陳水扁個人的機密,而是“國家”的機密。然而事實的真相是,陳水扁只留下了一堆發票、單據、證詞而已,卻又說這些是“國家”機密,根本毫無說服力。換言之,馬英九註銷機密,陳水扁要負最大的責任,因為他只留下發票、單據,根本未交接機密內容。
事實真相,只有一個,而人民所要知道的,就是事實的真相。馬英九和陳水扁,總有一個人要面對難堪的事實,至於誰比較難堪,那就是政治人物自己要負責的事了。我們相信,這將會是台灣民主“憲政”史上重要而精彩的一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