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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壓瑞士公函 劉寬平辯解:沒積壓也不必急送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8-16 10:34:31  


  中評社香港8月16日電/陳水扁家庭匯錢到瑞士一案,部分人士質疑“駐瑞士代表”劉寬平積壓瑞士請求台灣協查的公函。中央社報道,劉寬平今天表示,他沒有理由積壓,也沒有理由因認為敏感就特別急送;他“問心無愧”。

  劉寬平指出,這份公函是七月十一日星期五送上他的辦公桌,秘書當時就已告訴他,是有關陳水扁的司法案件。

  他說,島內既沒有指示,這份函件又是以非掛號信寄來,也沒有標示機密,因此他並沒有特別急著批示;而接下來兩天是週六、日,第二週他公務繁忙,在星期三的十六日做出批示,並不算遲。然而,他批示完轉給收發,不巧已錯過當天寄回台灣的快遞郵袋,等到下一次,已是一週後的二十三日。

  他表示,他批完後就沒管了,有關錯過郵袋的事是這兩天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夫婦的新聞爆發後回頭一查才曉得。

  他不否認,理論上,此事既然要等待他將瑞士協查公函送回台北,“外交部”才會得知,“外交部”當然不會預先有所指示。

  劉寬平說,從收件到批示送出,完全是正常程序,他既沒有先回報“外交部”,也沒有告訴任何人,“一個都沒有”,當然也沒有向陳水扁方面通風報信。

  台灣團結聯盟黨籍的他又說,部分人士以他的綠色背景就質疑他會為陳水扁壓案,是大謬不然;他歡迎各界查詢他擔任僑選“立法委員”時的發言、投票紀錄及撰文,檢驗他是不是只問藍綠或死忠挺扁的人。

  對於瑞士來函的幾個關鍵日期,“代表處”官員說,六月十六日,是聯邦檢察署發文給司法部請其代轉給台灣的日期;司法部再發出的函註明七月二日,但信封上的郵戳已是七月四日。不巧的是,它還先被寄到台灣“代表處”在去年九月搬遷前的舊地址;因此真正收到時,是“七月七日(星期一)的那一週”,詳細日期因沒有記錄而不確定。

  劉寬平說,部分媒體把六月十六日當成是瑞士方面寄給台灣代表處的日期,推導出代表處“積壓公文一個多月”,是嚴重的錯誤。

  今年二月到任的劉寬平已在七月二十九日在台北向“外交部長”歐鴻鍊當面遞出辭呈,“外交部”已發布准予退職。駐“瑞士代表”一職將由“經濟部次長”謝發達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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