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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大陸配偶法規 “陸委會”9月全面鬆綁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8-23 00:45:26  


大陸新娘曾在7月16日到“陸委會”,向賴幸媛當面陳情。(中評社資料照片)
部分大陸配偶日前也曾經到“陸委會”前陳情抗議。(中評社資料照片)
  中評社台北8月23日電(記者 李仲維)有關大陸配偶在台灣的工作權和居留,馬政府可望在9月中旬鬆綁相關法規,取消對大陸配偶的歧視性條款。

  有關大陸配偶在台的權益問題,前台灣海基會秘書長、律師陳長文曾多次在報紙上撰文批評政府法規當中,有許多歧視性的條款,台灣“陸委會主委”賴幸媛7月16日也曾親自接見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並公開表示將履行馬英九的選舉政見,對於真實合法婚姻的大陸配偶,要保障其在台的各項生活權益,包括居留權、工作權及社會權。

  “陸委會”官員指出,涉及修改大陸配偶工作及居留的行政法規,“陸委會”目前正在彙整當中,“陸委會”只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主管機關,相關法規涉及的單位以“勞委會”、“內政部”兩個部會居多,而各部會目前正在研擬將法規鬆綁開放,一旦開放之後,“陸委會”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壓力,也會相對降低。

  官員指出,“立法院”在9月19日就要開議,如果要等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後才鬆綁相關法令,恐緩不濟急,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見得能排進優先法案當中。

  官員認為,先把各部會涉及大陸配偶的行政法規放寬,應可舒緩目前大陸配偶的殷切期盼。

  據了解,這波修改法令範圍包括縮短大陸配偶身份證取得年限、放寬工作權,申請來台定居的財力證明、並對大陸人民來台探親、探病及大陸配偶在台待遇不合理、不符人權的部分做調整。

  官員說,“陸委會”是協調彙整的單位,相關單位把計劃修改的法規送抵“陸委會”之後,“陸委會”可望在9月中旬由委員會議通過後,報“行政院”公告實施。

  “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表示,涉及大陸配偶權益的法律條文,主要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對於是否要修法或修法的方向,“陸委會”希望在“立法院”下會期開議之前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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