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9日電/台灣聯合報黑白集今天刊文說,葉盛茂吃案,被起訴求刑兩年半。他至少吃掉了二十個月的黃金辦案時間,平均每吃掉一個月只被求刑不到一個半月;但他卻使整個“國家”機制如今為洗錢案與陳水扁陷於苦戰。葉盛茂是司法的敗類,是正義的叛徒!
文章說,若因吃案二十個月而能使陳水扁脫罪,葉盛茂即使被處刑兩年半,也算是本小利大。但是,他這種背叛人民的行徑,必為全體司法人員所不齒,更將被世世代代的人所唾罵。葉盛茂,你是為陳水扁吃案的“調查局長”,監獄的徒刑是有期的,但社會的譴責卻是無期的!
近幾年來,台灣形成今日亂局,司法敗類之助紂為虐亦為主因;而葉盛茂絕非唯一。例如,近日SOGO案又被掀起,倘若當時不是檢察官曾益盛吃案,如今怎會留下這個爛攤子?再如,台開案倘非檢察官許永欽吃案,司法正義又豈會沉淪至此?看看葉盛茂、曾益盛、許永欽等人,再看看今日司法形象破敗至此,社會正義被踐踏至此,這些人有何顏面主持司法?又有何顏面身披法袍?
文章指出,正因有葉盛茂、曾益盛、許永欽這類司法人員,陳水扁一家才敢悍然拒簽查帳授權書,公然與被特偵組傳訊的證人串供,更公開指控這一切司法作為皆是摧殘“台灣主體意識”的政治迫害,並號召群眾八三○上街發動政治抗爭……。倘若曾益盛、許永欽不吃案,陳水扁豈能囂張至今日?倘若葉盛茂未吃案而及時下令依法偵辦,陳水扁又豈能興風作浪至今日?
葉盛茂只被求刑兩年半,但整個正義為他吃案所付的代價,卻是永遠難以彌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