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9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陈水扁妻子吳淑珍日前遞送陳明狀,表示因身體不佳無法到庭,但遭合議庭駁回;合議庭並指示台大醫院搬運病床、急救設施及藥品到第八法庭,醫師及護士今天到庭待命,顯現今天非要吳淑珍到庭不可的決心。
聯合報報道,吳淑珍十六日委任律師向法院遞狀,表示她“幾近每天昏厥一至二次”,無法出庭;但合議庭以她未附診斷證明,且台大醫院已配合法院做好醫療準備,吳淑珍出庭不致有立即的生命危險,駁回她的聲請。
扁辦昨天發布新聞稿,否認吳淑珍曾提出請假要求,表示是向法院提出刑事“陳明狀”,懇請法院偕同台大專業醫療人員了解吳淑珍是否適合出庭。
至於外傳陳水扁可能以“輔佐人”身分陪同吳淑珍出庭;親扁人士透露,扁、珍的身分同屬被告,陳水扁“不適宜、也沒必要”擔任吳淑珍的輔佐人。
扁辦雖否認吳淑珍向法院“請假”,但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說,被告遞狀是否屬於請假,要看內容而定;吳淑珍陳明狀有請假的意思。
法界人士認為,扁辦否認吳淑珍請假,辯稱只是遞“刑事陳明狀”,但明眼人一看內容,就是在請假,扁辦何必玩文字遊戲。
吳淑珍委任律師李勝雄、廖學興十六日下午向法院遞交陳明狀指出,吳淑珍六月底骨折,必須支撐抬高;上個月又感冒,迄今未癒,最近一周幾乎每天昏厥一至二次。
台北地院指出,合議庭決定每開庭半小時就休息十分鐘,若有必要,吳淑珍可以躺在法庭準備的病床上應訊,而且有台大醫院醫療設備及專業醫護人員在法庭內待命,吳淑珍必須到庭應訊。
為順利傳訊吳淑珍,台大醫院應法院要求,指派醫護人員及急救相關設備進駐。不過,遭指派到庭待命的醫護都避之唯恐不及。據瞭解,台大急診部最後只能經由協調,由一名醫師和一名護理人員今天到台北地院待命,對吳淑珍可能的狀況,急診部已沙盤推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