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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暗我明!特偵組曝:有高層官員向扁通風報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9-29 10:20:51  


特偵組過濾上周在扁家查扣的資料後,發現扁卸任後還有官員向他通風報信。
  中評社香港9月29日電/特偵組過濾在扁家查扣文件,赫然發現一份以《報告總統》為題的手寫文稿,內容提及“特偵組今天行文集保公司,要求調閱吳淑珍、陳幸妤等人集保帳戶歷年股票交易明細。”顯示扁卸任後,還有政府官員向扁通風報信,讓他同步掌握檢方偵辦行動;特偵組未來將追究這名高層官員洩密罪責。 

  扁家洗錢追擊 

  台灣蘋果日報報道,辦案人員透露:“在扁家搜出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期,陳瑞仁檢察官向調查局等單位函查扁涉案的機密公文,並不令人意外,畢竟當時扁還是總統,難免有高官或親信向他輸誠,但特偵組最近向集保公司函查 扁嫂吳淑珍炒股案資料,竟還有官員向扁通報,使原本秘密偵查的優勢,反而陷入敵暗我明的不利狀態,也導致扁案偵辦難度大幅增加。” 

  辦案人員不願說明向扁通風報信的人,究竟是集保公司主管或更高層官員,但強調發給集保公司的函文標示機密等級,因此下個月偵結“國務機要費案”後,特偵組一定會追究官員洩密刑責。如果扁下令官員洩密給他,將成洩密共犯,可處三年以下徒刑。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對此,集保公司高層昨說:“並沒有經手過此案,不過所有資料都必須有權限才能打開,所謂凡走過必留痕跡,如果有非職務相關的人取得資料,一定有軌跡可循。”該名高層強調,特偵組調資料時,經手的除高層外,就是承辦人員,但是否有人刻意將資料外洩,目前並不得而知。

  特偵組是上周四第二度搜索扁辦及住家,結果在寶徠花園廣場十一樓扁珍住處,搜出不少和檢方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有關的機密文件,多數都是兩年前查黑中心偵辦時期的函查資料,但也有好幾份洩密案,是在特偵組接辦後才發生。

  檢調另在扁辦搜出四十二箱證物,其中包括“國安局”、“軍情局”、“調查局”及“外交部”四大首長,歷年向扁密報敏感情資的機密文件,甚至連“調查局”偵訊高捷、SOGO禮券、台開內線交易、“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貪污等重大弊案被告的筆錄傳真稿,以及基層調查員擬辦偵辦計劃等資料,也赫然在列。特偵組將另追究扁涉及隱匿公文書罪,可處五年以下徒刑。

  億元支票某企業捐贈 

  至於扁爆連戰背書的一億元支票部分,檢察官昨私下證實確有這張支票,但該支票是二○○四年扁競選連任時某企業捐贈,但目前看不出有何不法。對於支票是在二 ○○○年還是二○○四年“總統”大選前交給扁營,扁幕僚表示沒辦法確定,至於是否有某企業交給扁營,幕僚說這部分只有扁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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