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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吾老半天後 說謊、洩密,葉盛茂全認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0-14 18:02:35  


  中評社香港10月14日電/葉盛茂隱匿公文案,台北地院再度開庭審理,葉盛茂坦承的確沒將公文及洗錢情資告知“檢察總長”陳聰明,法官問他為何要說謊,葉盛茂則說他錯了,另外葉也坦承除了將情資洩漏給陳水扁外,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也知道洗錢情資。 
 
  中廣新聞報道,台北地院再度開庭審理葉盛茂隱匿公文案,面對審判長曾正龍提問公文流向,葉盛茂回答這份公文他沒交給陳聰明也沒跟他報告,他說誠實是最好政策,之前他在法院說有跟陳聰明口頭報告,他只能說他錯了,愧對社會大眾及陳總長。 

  法官追問為何要說謊,葉盛茂支吾老半天,最後才說當時想藉此逃避自己一點責任。 

  針對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來函請求洗錢防制中心提供黃睿靚、陳致中、陳水扁、黃百祿四人相關資料,法官問葉有無事先通知陳水扁,葉則說他當時有打電話給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告訴他“調查局”有收到陳水扁海外的資金資料,電話中沒有再細談,林德訓只聽他報告,並沒有多說些什麼。 

  至於有無到“總統”官邸,葉則回答兩次去官邸都是辦尾牙活動,人數很多,他絕對沒有進到官邸交付公文給陳水扁。 

  法官動之以情 葉盛茂:將如實陳述 

  報道又說,葉盛茂隱匿公文案,台北地院開庭審理,一開始審判長曾正龍花了四十分鐘先和葉盛茂溝通,他說這個案子全台矚目,當初“調查局”到澤西島情資時,扁家已有人因“國務機要費”遭起訴,葉身為“調查局長”難道真認為扁家跟洗錢犯罪無關嗎?法官表示,“調查局長”領“國家”薪水,要效忠“國家”及法律,不應成只為“總統”的局長,葉盛茂也表示,會說出全部實際狀況。。 

  審判長曾正龍一開始先和葉盛茂溝通,他說陳水扁家族海外洗錢疑案,全台矚目,案件重要性也簽扯到扁家人犯罪。 

  二00六年十二月“調查局”收到澤西島情資時,扁家已有人因“國務機要費”遭起訴,葉身為“調查局長”,難道腦海裡面真的都沒聯想到洗錢犯罪嗎?合議庭認為他應想到的,起碼是國際組織提供的可信度不用懷疑,葉還認為是情資,而不是犯罪資料也要葉盛茂捫心自問。 

  法官強調,若涉及犯罪資料,前局長還能跟前“總統”報告,以司法獨立觀點,若不是法治“國家”,這案子就不會偵辦,想一想這“總統”會變成什麼模樣,他就無法無天了,“調查局”掌握第一手資料,應要有後續偵辦作為,如此我們才算是民主法治“國家”。 

  更何況,“調查局長”領的是“國家”薪水,要忠於“國家”及法律,不是領“總統”薪水,當兩者互有衝突,則要選擇忠於法律。 

  法官動之以情講了近四十分鐘,葉盛茂則感謝法官苦口婆心,他也會把實際狀況據實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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