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17日電/陳水扁家族海外洗錢案爆發以來,陳致中和黃睿靚一直都稱自己的角色是被支配者,但根據檢調調查,陳致中是想要爭取主動的操盤者兼管理者,加上認為海外帳戶的錢都是自家的錢,才會在未告知吳淑珍情況下私自挪動1000萬美元,引起瑞士當局注意,因此檢調推判陳致中是想藉此A私房錢,才讓整起洗錢案曝光。
根據最新一期的時報周刊報導,吳淑珍在“就訊”時候供稱,因為她的身分特殊,所以用胞兄吳景茂的名義開戶,相關的英文條款在理專口述後,她自己都會再檢查一次,因此,顯示吳淑珍的英文能力很好。報導還說,之前陳水扁說吳淑珍服藥多年,記憶力模糊,但是吳淑珍卻能背出海外帳戶的合約條款,讓辦案人員大為訝異。
今日新聞引周刊報導指出,吳淑珍在2006年12月15日出庭“昏倒”,陳致中當天前往台大探視後,立刻匆匆飛往日本並轉機飛美國,20日才回台,次日瑞士美林銀行新加坡分行人員就來台灣,然後黃睿靚用兩個假名開設美林的帳戶。之後,吳淑珍把在其他人名下的海外存款逐一匯進黃睿靚的帳戶中。
不過,扁家海外密帳之所以會曝光,主要是陳致中私自移走妻子帳戶的一千萬美元,但是忽略相關規定,結果鉅款在轉入蘇黎世的蘇格蘭皇家COUTTS銀行的帳戶時被瑞士金管局盯上,進而一發不可收拾。
時報周刊的報導指出,陳致中莽撞的將錢移出,可能因素是避免雞蛋都放同一個籃子,也有可能是擔心將來有“其他人”要分,乾脆先A一點花用。不過,作為扁家海外資金運作執行長的陳致中,可能沒有想到,自己辛辛苦苦的先在列支敦斯敦設置紙上基金會,然後再以基金會名義在貝里斯成立空頭的葛拉罕投資公司,接著再去瑞士蘇黎世的蘇格蘭皇家COUTTS銀行開設帳戶,辛苦一場的結果竟是可能換來牢獄之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