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2日電/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族疑洗錢案,對“國務機要費”及扁家海外資金清查已告一段落;除上週查出的“邱義仁疑涉貪污案”外,其餘案情已逐漸明朗。檢方將在收到相關國家的司法互助資料後,傳喚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到案,釐清扁家海外資金動向,且不排除視案情需要採取相關強制處分。
據中央社報道,特偵組已向瑞士聯邦檢察署請求司法協助,提供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在瑞士相關銀行的帳戶明細,以便進一步調查。但特偵組今天指出,基於司法互助的敏感性,不方便對外透露請求司法互助的國家及調閱資料內容。
陳致中夫婦八月底返台時公開對外強調,他們只是單純的人頭,是“被指示、支配的角色”,其餘一概不清楚。陳水扁辦公室於十月間也發布新聞稿表示,有關海外資金部分,陳致中只是被動的被支配者,而非主動的管理者。不過,檢方依據相關被告及證人的說法,認為陳致中的角色並非如此單純。
洗錢案專案小組指出,扁家理專徐立德在偵訊時指稱,陳致中於2005年自美國取得學位返台後某日,吳淑珍在官邸對徐立德說,“致中也懂信託,讓他跟你多討論投資理財的事”。當時陳致中的舅舅吳景茂也正在官邸簽署海外帳戶相關文件,陳致中當時不可能不知道徐、吳兩人到家裡的目的(處理海外資金)。
據指出,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在2006年12月5日接獲英屬澤西島通報有關扁家疑洗錢情資後,不久便告知陳水扁,而陳致中隨後於12月15日出境,接著同月21日就有兩名瑞士美林銀行人員赴台與黃睿靚洽談開戶事宜。
2007年2月間,黃睿靚在瑞士美林銀行的開戶手續完成;在此同時,吳景茂開設於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的款項結清,並分別於同年2月14日、3月1日分別匯出2094.6萬美元及140.2萬美元到黃睿靚在美林銀行的帳戶。
專案小組表示,2006年12月15日正值吳淑珍首次因“國務費案”到法院出庭,期間昏倒送醫,陳致中當天在母親身體狀況不佳時出境,有違常理。此外,陳水扁獲悉澤西島情資後,黃睿靚即刻與美林銀行聯繫,吳淑珍也與吳景茂討論結清瑞士信貸帳戶等事宜,這些情況是否與陳致中出境相關,也有待他向檢方說明。
專案小組說,吳淑珍以吳景茂名義在荷蘭銀行、南非標準銀行開設的帳戶,陳致中與吳淑珍均為授權代理人;而黃睿靚在美林銀行開設的兩個帳戶,授權代理人也是陳致中。檢方懷疑,除了吳淑珍可對海外帳戶進行管理外,陳致中也有同等權力,陳致中近年來出境頻繁是否與此有關,也有待釐清。
另外,特偵組查出扁家於瑞士蘇格蘭皇家銀行另有帳戶,且與黃睿靚在美林銀行帳戶有資金往來。不過,該帳戶並非以個人名義開設,而是“有人”先在歐洲列支敦士登成立基金會,再以基金會名義在貝里斯(百利茲)成立紙上公司,然後才以公司名義在蘇格蘭皇家銀行開戶,手法相當繁複。
特偵組根據相關卷證及情資,研判蘇格蘭皇家銀行帳戶可能為陳致中所開設,懷疑陳致中透過層層關卡隱匿開戶人身分,動機不單純,有需要傳喚陳致中說明,日前已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向瑞士等國取得帳戶明細,檢方將在收到相關資料後,再度傳喚陳致中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