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3日電/邱義仁被收押的關鍵原因,是邱根本忘了曾領取“安亞專案”第四期公款,他原本堅稱該案只分三期付款,直到檢調當面提示第四期領據,邱才當場傻眼,至少三分鐘說不出話來,且直到被收押前,都無法說出“外交部”撥付的旅行支票,究竟交給了誰,也不清楚為何在賭場兌現,只承認領據確是他親筆簽字。
台灣《蘋果日報》報導,特偵組近日傳前“國安會秘書長”康寧祥、前“外交部長”簡又新查出,“安亞專案”最初是由康寧祥主導,簡又新奉陳水扁之命,配合編列機密預算,原訂在2004年底之前,分三期以現金匯款方式支付,康、簡兩人執行前兩期各10萬美元(約320萬元台幣)及59萬美元(約1650萬元台幣)預算後調職,第三期由邱義仁及陳唐山接手。因此,檢方近日將傳訊康、簡兩人作證。
報導指出,2004年9月間,邱義仁循例行文“外交部”,要求撥付50萬美元現金,直接匯入某外國政要指定帳戶,但當時的外長陳唐山卻指示所屬,購買五百張面額各1000美元空白旅行支票交給邱義仁;“外交部”原本以為“安亞專案”已結案,沒想到三個多月後“國安會”又要求支付50萬美元預算,陳唐山也指示所屬配合辦理。
檢調上周也同步搜索、約談陳唐山,並考慮將他改列瀆職被告,理由是陳不但未要求“國安會”提交單據審查,應訊時還辯稱“依上級指示撥款”,並一度配合邱義仁說詞,證稱“安亞專案分三期付款”,檢調追問“外交部”的上級單位,究竟是“行政院”還是“國安會”?為何改以旅支付款?陳唐山才啞口無言。 |